宁夏市场监管厅以信用修复激发经营主体新活力


宁夏市场监管厅以信用修复激发经营主体新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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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是市场经济的基石,信用修复是帮助经营主体纾困解难、重焕生机的重要途径。今年以来,自治区市场监管厅坚持统筹失信约束与权益保护,在严格规范失信管理的同时,大力推进信用修复机制创新、流程再造和服务前移,切实推进经营主体信用修复工作,全区失信企业占比由16.96%大幅降至8.64%,累计修复各类经营主体失信信息28.03万条,“一处失信、处处受限,及时修复、重焕生机”的良性循环加速形成。

01

坚持宽严相济

筑牢信用约束“防火墙”

严格规范失信名单管理

对照《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办法》明确的列入标准,从严审慎把握列入情形,依法依规将1005户企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确保失信认定事实清楚、定性准确、程序正当。

全面推行“三书同达”制度

实行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决定书(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信用修复告知书、信用合规建议书同步送达,信用修复告知率达100%,让经营主体在收到惩戒文书的同时,即清楚知晓修复路径与合规要求,惩戒与教育实现有机统一。

探索建立失信预警提醒机制

在年报公示截止日前,通过短信、电话、上门走访等方式,对未年报经营主体进行精准提醒,推动信用监管从事后惩戒向事前预警延伸,从源头减少失信行为发生。

02

强化数字赋能

跑出修复服务“加速度”

优化线上线下双渠道修复机制

大力推广“信用承诺+非现场办理”线上模式,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开通信用修复专区,实现修复申请在线填报、材料在线提交、进度实时查询。目前,信用修复网办率达72%,实现“数据多跑路、企业少跑腿”。

压缩办理时限减环节

全流程精简申请材料,对营业执照、年报记录等可通过系统自动查验的信息,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交,改为后台数据比对,平均办理时限从15天压缩至3天以内,对情节轻微、材料齐全的申请实现“当日办结”。

推进信用修复结果跨部门互认

加强与发展改革、人社、金融等部门信息共享,实现信用修复结果互通互认,避免经营主体“多头修复”“重复申请”,修复效力和覆盖面持续提升。

03

聚焦修复实效

激活经营主体“动力源”

高效办结各类修复申请

今年以来,累计停止公示市场监管行政处罚信息220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1553户,移出严重违法失信名单51户,帮助失信经营主体及时重塑信用、轻装上阵。特别在招标投标、融资贷款、评优评先等领域,信用修复后经营主体相关权益依法依规得到恢复,守信激励效应逐步显现。

开展信用修复跟踪回访

建立修复后经营主体跟踪服务机制,了解经营主体信用修复后信用管理情况,及时提供信用合规指导,帮助其建立信用管理制度机制,推动形成“修复—规范—提升”的闭环管理,防止“修而复失”。

加强诚信文化培育引导

结合《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市场监督管理信用修复管理办法》等法规宣贯,引导经营主体树牢“守信受益、失信受限”理念,推动从“被动修复”向“主动维护”转变,营造“知信、守信、用信、增信”的良好氛围。

下一步,自治区市场监管厅将持续深化信用提升行动,不断优化宽严相济的信用监管格局,在守牢底线与激发活力之间找准平衡点,以更优的信用环境助力全区经营主体轻装上阵,为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信用支撑。

来源:宁夏市场监管
供稿丨信用监管处
编辑、发布丨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