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公布2026年第一批旅游市场典型案例



为进一步规范旅游市场秩序,严厉打击旅行社、导游违法违规行为,按照黑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统一部署,哈尔滨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深入开展“纠治旅游行业导游乱象、强制消费等问题”集中整治工作,现公布2026年第一批旅游市场典型案例。
案例

一、黑龙江辉腾天下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哈尔滨分公司向不合格供应商订购产品服务、安排无证人员提供导游服务案
2025年12月至2026年1月,哈尔滨市文旅部门联合交通部门开展冰雪旅游市场联合执法时发现黑龙江辉腾天下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哈尔滨分公司接待旅游者时,使用3台无合法营运资质车辆。经调查核实,该公司存在向不合格供应商订购产品和服务、安排未取得导游证人员提供导游服务的违法违规行为。该公司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三十四条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六条、第九十七条之规定,哈尔滨市南岗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对该公司作出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2200元,罚款62000元的行政处罚;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李某作出罚款24000元的行政处罚。
二、哈尔滨中国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七星分公司向不合格供应商订购产品服务案
2025年12月,哈尔滨市文旅部门联合交通部门开展冰雪旅游市场联合执法时发现哈尔滨中国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七星分公司接待旅游者时,使用2台无合法营运资质车辆。经调查核实,该公司存在向不合格供应商订购产品和服务的违法违规行为。该公司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三十四条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七条之规定,哈尔滨市南岗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对该公司作出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900元,罚款23000元的行政处罚;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李某作出罚款7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

三、康辉集团黑龙江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东北分公司虚假宣传、误导旅游者案
2026年2月,哈尔滨市松北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根据旅游者投诉线索核查,发现康辉集团黑龙江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东北分公司通过抖音平台宣传冰雪大世界旅游产品,其线上宣传内容与游客实际享受的游玩服务不符,存在虚假宣传、误导旅游者的违法违规行为。该公司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三十二条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哈尔滨市松北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对该公司作出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1109元,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黄某作出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
四、哈尔滨市好嗨哟旅行社有限公司旅游合同内容违法案
2026年1月,哈尔滨市道里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根据旅游者投诉线索调查核实,哈尔滨市好嗨哟旅行社有限公司存在与旅游者签订旅游合同时,未载明旅行社统一安排游览项目的具体内容、时长等法定必备信息,严重侵害游客知情权。该公司的行为违反了《旅行社条例》第二十八条之规定,依据《旅行社条例》第五十五条之规定,哈尔滨市道里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对该公司作出责令停业整顿三个月,罚款100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

五、厦门环宇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尚志分公司导游刘某某兜售物品诱导消费案
2026年1月,尚志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根据旅游者投诉线索调查核实,厦门环宇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尚志分公司委派导游员刘某某,在冰雪旅游行程中向旅游者推销购物会员服务,并通过群发购物会员卡号、引导注册等方式诱导旅游者消费购物,违规执业行为严重影响游客体验。导游员刘某某的行为违反了《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第十五条之规定,依据《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之规定,尚志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对导游员刘某某作出责令改正,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对委派该导游的厦门环宇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尚志分公司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六、哈尔滨若若旅游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案
2026年2月,哈尔滨市文旅部门联合交通部门开展冰雪旅游市场联合执法时发现哈尔滨若若旅游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接待旅游者时,使用无合法营运资质车辆。经调查核实,该公司存在未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与旅游者签订旅游合同,并收取定金和团款的违法违规行为。该公司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哈尔滨市香坊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对该公司作出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600元,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对有关责任人员作出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
【来源:哈尔滨市旅游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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