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过程的含义》第十二章 自利与对经济学的新批判:长期论战中的新机遇?第七节 自利与二十世纪末的经济学
第七节 自利与二十世纪末的经济学
在结束本章之际,不妨思考一下对经济学“理性”假设的这轮新辩论的时机。这些思考关注两个核心主题:为什么在这一特定的时期,现代经济学引起了对“理性”假设攻击的新爆发;以及,奥地利学派的传统(即培育了前述米塞斯~罗宾斯式辩护方式的同一传统)在当代的复兴,如何让我们能够描述对经济学“理性”假设的米塞斯~罗宾斯式传统辩护的一种新的(甚至更为有效的)分析角度。
现代主流经济学引发了围绕着“理性”假设的新一轮群攻,这是完全可以理解的。正是在我们这个时代,微观经济学在经济理论中再度扮演了主控(controlling)范式的角色。它是通过强调“理性”假设可以为实证社会科学做出(它所主张)的具体贡献来做到这一点的。现代微观经济学已经“侵入”了其他社会科学的领域,由此越来越强调被“理性”假设视为核心的约束条件下最大化行为的这一关键特征。事实表明,被认为是最热情地支持自由市场的那些经济学家(他们通常与芝加哥大学联系在一起)的经济学理论,似乎最严重地依赖于那种最狭义的“理性”假设。正是乔治·斯蒂格勒提出,对于相关的目的而言,美元和自由完全是同义的。正是理查德·波斯纳关于法和经济学的著作,似乎将最大化市场价值确立成了人类幸福的唯一标准。换言之,现代的经济学家们似乎是让最狭义的理性假设来决定社会政策,批评者很容易认为这是太过危险的方式。所有这些引发了强烈的批评反应也就不足为怪了。
然而,在主流经济学对理性概念的界定越来越狭义化的同时,在“理性”一词危险地趋于实际上被等同为“全知”的同时,奥地利学派的传统思想也在复兴,这让我们能够以新的活力来拓展传统的米塞斯~罗宾斯辩护思路。奥地利学派传统的发展所强调的中心点,并不是完全理性(也就是全知)的市场参与者所产生的均衡状态,而是由企业家警觉激发的自发学习的市场过程。
在这些过程中,自利确实是一个核心元素。但就像我们看到的那样,在理解这种自利时,必须注意其微妙之处。正确地理解自利并不会排除利他主义的动机;自利的基础是目的性,而不是目的的自私性。强调的要点是,正是个人自身的目的激励了他的行动并激发了他的警觉性。个人的目的可以是利他的,也可以不是;个人对实现其(可能是利他的)目标的关切,启动了他对可能实现这些目标的机会的警觉。一个人在市场中聚敛利润的时候或许显得自私;但假如他获取利润的行为,纯粹是由资助一项防治某种威胁人类的致命疾病的研究的梦想所驱动的,那么,我们恐怕很难认为这是自私的。正是人类的梦想和目标为市场过程提供了动力。经济学若要解释市场过程,就要依赖警觉的目的性,或者说有目的的警觉。在这些过程中,主控原则是目标驱动的发现。正是对这些非均衡的相互发现过程的关注,导致我们要强调米塞斯~罗宾斯坚 持人类动机的绝对普遍性的经典主张的重要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