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资本理论探析
张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资本理论探析
作者简介:张雄,系上海财经大学人文学院哲学系资深教授、上海财经大学中国式现代化研究院研究员。
[摘要]改革开放四十多年取得的巨大实践成就,彰显了在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创新资本理论的重要性。当前,如何将实践层面的成果提升为系统性理论,并在返本开新中运用唯物史观分析和阐释新的实践形态,从而为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资本健康发展提供理论指引,已成为亟待解决的理论问题。本文在深度剖析马克思资本理论核心要义的基础上,立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从理论层面重点探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资本何以可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资本范畴的具体内涵、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资本与资本主义社会条件下的资本存在何种本质区别等系列问题,以期深化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资本理论的认识。
在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推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资本理论创新,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价值。其核心要旨在于,中国共产党人要正确认识和把握资本的特性和行为规律,使资本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更好地服务于当前“强国富民”的战略需要。其重要目标在于,以科学的、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资本理论,指导21世纪中国式现代化的伟大实践,在推动中国实现现代化发展、深度参与全球文明交流互鉴的同时,实现对资本主义文明的批判与超越。这也表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社会主义,而不是其他什么主义,彰显出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独特创新。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资本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生产要素,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规范和引导资本发展,既是一个重大经济问题、也是一个重大政治问题,既是一个重大实践问题、也是一个重大理论问题,关系坚持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关系改革开放基本国策,关系高质量发展和共同富裕,关系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他还强调:“既然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就必然会产生各种形态的资本。资本主义社会的资本和社会主义社会的资本固然有很多不同,但资本都是要追逐利润的。‘合天下之众者财,理天下之财者法。’我们要探索如何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发挥资本的积极作用,同时有效控制资本的消极作用。”这些重要论述揭示了两重深刻意涵:其一,中国式现代化不是“习俗经济”的衍生,而是“现代经济”的中国化建构。“资本”作为现代经济发展不可或缺的生产要素,构成了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物质基础。如何在新发展阶段科学认识资本、有效驾驭资本,并以此为基础创新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资本理论,是中国共产党必须承担的重要使命。其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资本理论,本质上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理论创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资本”是一个植根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核心范畴,关涉唯物史观与政治经济学批判的分析方法。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的资本运行模式,并非简单复制西方模式,而是致力于探索一条具有中国特色、能够自觉融入并积极塑造世界历史进程的“强国富民”发展模式。因此,这一理论创新必须坚持马克思主义世界观和方法论,重点聚焦两大基础性课题:其一,推进范畴体系创新,构建能够超越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资本范畴,避免简单套用西方概念;其二,运用历史辩证法,既要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利用资本发展社会生产力,也要依靠制度优势约束限制其消极作用,历史性地“扬弃”资本的异化属性。这不仅关乎中国式现代化话语权与解释权的构建,更是21世纪中国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发展的重大理论突破。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资本理论,涵盖资本的内涵、本质、功能、积累机制及社会效益等诸多方面。鉴于该理论研究的复杂性与综合性,它需要打破学科壁垒,交叉协同经济学、哲学、政治学等多个学科的研究领域,并将经济学实证分析方法、唯物史观社会存在论以及政治学制度正义理论等贯通其间。可以说,这一理论的成熟与完善,将为中国经济社会发展构筑起现代的、可感的、富有思想活力的重要学理基础。
一
在中国式现代化的探索与实践中,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资本理论的提出,标志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对马克思主义经典理论的深化与发展。其立论主要基于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马克思关于“跨越卡夫丁峡谷”的唯物史观原理。“跨越卡夫丁峡谷”是马克思晚年研究俄国社会发展问题时提出的重要思想,其核心在于探讨经济文化相对落后的国家能否“跨越”资本主义充分发展阶段,直接进入社会主义社会。马克思认为,像俄国这样仍保留大量农村公社的国家,在具备特定历史条件和有利外部环境的情况下,有可能避免西方典型的资本主义发展模式,直接迈向社会主义。然而,这种“跨越”并非自动实现,而是需要严格的内外条件支持,特别是必须辩证地吸收和利用资本主义所创造的“积极有价值的成果”。“跨越”不等于全盘否定资本主义创造的一切。马克思强调要积极吸收和利用资本主义制度下形成的先进文明成果,特别是大机器生产方式、科学技术和现代管理方法等,同时尽可能规避资本主义的剥削制度及其带来的深重苦难。显然,这一唯物史观原理是对各个国家发展道路的具体补充,而非对社会形态依次更替规律的抽象否定。它打破了历史发展的单一线性模式,揭示了在世界历史背景下,各国因具体国情不同,可以选择多样化的发展道路。
同理,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中国,要成功走出一条中国式现代化的发展道路,也必须充分吸收和利用西方发达国家在现代文明建设中取得的积极成果,如工业化文明推进的范式、货币化经济运行的法则、市场化驱动的商业规则、理性化工具的运用手段以及对资本生产要素的发展等。尤其值得注意的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资本的实体性存在及其作为生产要素所发挥的经济作用,为中国式现代化提供了重要的经济“压舱石”。
第二,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性质决定了资本要素存在的客观必然性。这主要源于以下几点:其一,生产力发展水平的限制。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生产力尚未达到高度发达的水平,无法完全摆脱商品生产与交换关系。资本作为市场经济的重要生产要素,能够有效组织生产、促进资源配置、推动经济增长。在马克思看来,资本的历史任务是发展社会生产力,为更高级的生产形式创造物质条件。因此,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资本仍然发挥着促进生产力发展的作用。其二,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仍然需要市场机制来调节资源配置,而资本则是市场经济的核心要素之一。它能够促进劳动力、技术、土地、数字等生产要素的流动与优化组合。同时,资本在市场经济中还具有“纽带”作用,能够推动企业投资、激发技术创新、促进产业升级,从而提高经济运行效率。其三,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决定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资本形式呈现出多样化特征,如国有资本、集体资本、民营资本以及外国资本等。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允许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资本要素在促进经济增长、增加就业、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其四,社会主义发展需要资本的双重属性赋能。一方面,作为生产力的资本,主要以货币、生产资料等形式存在,是社会化大生产不可或缺的条件,能够推动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另一方面,作为生产关系的资本,在资本主义社会中体现为剥削关系,但在社会主义条件下经由国家的宏观调控、法律规范和公有制引导后,其消极作用得到有效规避,从而能够服务于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其五,历史经验与国际比较。苏联早期试图完全排斥资本和市场,实行战时共产主义政策,结果导致经济困难。列宁后来推行新经济政策,允许市场机制和资本要素发挥作用,经济才得以恢复。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逐步引入市场机制和资本要素,实现了经济的高速增长,证明了资本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积极作用。其六,社会主义制度对资本异化属性的“扬弃”。社会主义并非简单否定资本,而是通过国家调控、公有制主导以及人民民主制度等,引导资本为社会主义服务,避免其走向垄断和剥削。例如,中国提出“公有制资本”概念,使国有资本在关键领域发挥“挑大梁”作用,同时鼓励民营资本在竞争性领域发展,推动两者之间形成良性互动。
总之,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合理利用资本要素的力量,能够促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优化资源配置、激发市场活力,这对于实现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战略目标具有重要意义。同时,我们始终坚持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确保资本的发展服务于人民利益,服从于国家宏观调控,充分发挥其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有效防范其无序扩张,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必然选择,也是实现共同富裕的必由之路。
第三,中国式现代化不是传统“习俗经济”的复制与衍生,而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经济”的创新与打造。在这一进程中,资本要素的地位和作用必须得到充分重视。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阐明了社会历史观的基本问题,“不是人们的意识决定人们的存在,相反,是人们的社会存在决定人们的意识”。在唯物史观视域中,思想、观念、意识的生产总是与人们的物质活动、社会交往和现实生活紧密交织的。同样,人类社会的经济组织形式也因其客观物质交换关系的性质不同,被划分为“习俗经济”和“现代经济”。“习俗经济”受传统、习俗、宗教规范和社会义务驱动,主要有两个特征:其一,商品交换或产品交换往往发生在传统的社会习惯、集体无意识或统一刚性计划配置的框架内,例如计划经济体制下以指令性计划为主、有限商品交换为辅的经济组织形式。其二,传统习俗、社会惯例、集体规范构成社会经济活动的核心逻辑。从经济运行的本质特征来看,新中国成立初期实行的计划经济体制,在一定程度上受到斯大林模式的教条影响。尽管当时的政治制度是先进的,社会主义建设成果是显著的,但就整个社会经济运行系统的属性来看,既缺乏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体系,又缺乏社会经济发展所需的微观竞争机制,更未能建立起推动传统货币功能向资本要素赋能转型的现代经济工具系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计划经济本质上可视为“习俗经济”的一种特殊运行模式。“现代经济”主要受市场机制、价格信号、利润动机和效率追求的驱动。对“现代经济”的分析,应立足于工业史、交往史等具体的生产实践与社会交换活动,而非沿袭传统“习俗经济”遗留的货币观念、交换思想等。现代经济生活呈现资本形成与发展的微观动态,体现在工业化的推进、商业化的渗透、生产要素的广泛流动、世界历史交往的加速以及货币功能的放大等多个维度。
中国式现代化摒弃了传统“习俗经济”运行模式,转而追求契合“现代经济”运行模式的现代化发展形态。现代化与资本之间存在密切关联,资本作为现代化经济运行不可或缺的“血液”,是生产要素的“黏合剂”和协同效应发生的“起搏器”。“现代经济”以工业化、资本化、市场化、全球化为特征,由市场价格信号自发调节,并由政府和法律自觉监管和调控。值得注意的是,“现代经济”中同样存在着“习俗嵌入”现象,正如施里特所指出的,“习俗在一切生活环境下都是普遍存在的。它塑造习惯和信念,支配情绪和认知,影响动机和行为。通过这些途径,习俗渗透到社会和经济的互动过程之中”。“习俗嵌入”是经济活动的恒常现象,“现代经济”离不开“过去—现在—未来”时间之链的物理效应。但这并不意味着中国式现代化是传统“习俗经济”的复制与衍生,相反,它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经济”的创新与打造。一方面,某些“习俗嵌入”现象对现代经济发展具有积极作用,例如传统文化消费心理偏好,成为驱动现代经济发展的重要动力源之一;另一方面,旧有“习俗经济”遗留下来的某些错误观念,如欲望即罪恶、投资即投机倒把、非理性即反理性、金融即诈骗、资本即剥削等,仍可能对现代经济价值观形成干扰,与“现代经济”所要求的合理性、合法性取向格格不入。因此,唯有在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构建起符合“现代经济”内涵的资本理论,才能有助于我们正确认识和把握资本的特性和行为规律,充分发挥资本的积极作用,同时有效规避其可能带来的负面影响。
二
何谓资本范畴?何谓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资本范畴?有必要从历史哲学的分析框架展开深入探究。
何谓资本范畴?据词源学考察,中文“资本”一词并非舶来品。宋代《春渚纪闻·苏刘互谑》中已有记载:“不愈岁,偶误质盗物,资本耗折殆尽”(何薳撰,第95页),此处“资本”指经商的本钱。通过梳理清代《皇朝文献通考》可以发现,“资本”概念已在《田赋》《市杂》《工部》等与经济活动相关的部分中频繁出现,其含义与现代相近,指用于经营或生产的本金。可见,中国早期的“资本”概念与商业活动紧密相关,主要指经济活动中的本金。“资本”作为西方经济学术语引入中国,可以追溯到19世纪末20世纪初。严复在翻译亚当·斯密的《原富》时,最早将英文“capital stock”译为“母财”。(参见斯密,第2页)梁启超在《二十世纪之巨灵托辣斯》中广泛使用“资本”一词。(参见梁启超,饮冰室文集之十四,第33- 61页)曾有部分中国学者误以为该词源于日语,但实际上,中文本身就具备“资本”的词源基础。
据西方《新帕尔格雷夫经济学大辞典》考察,“资本的理论之所以出名,也许是由于它是经济学中最有争议的一个领域,从开始有了系统经济分析以来,便一直如此。资本的理论最重要意义在于,它事实上掌握了解释利润这把钥匙。由于‘资本’的概念是研究资本主义经济中生产与分配规律的中心课题,因此,有关资本的理论的各种争论实际上会反映在经济分析的所有其他部分中”。该辞典还进一步指出,“长期以来,‘资本’这个概念一直是与可供投资的财富及其可产生权力的收益相联系的,而与生产过程中对所投财富的作用进行的周密考虑关系不大。最早的资本理论发生在纯交换经济的分析框架中(配第[Petty],洛克[Locke])。在当时看来,资本总是与纯金融交易(借与贷)相联的”。依据西方主流经济学的观点,重商主义和古典经济学较早地在现代意义上探讨了商业文明社会中的资本概念。重商主义(15—17世纪)认为资本即货币,是一种被简化为贵金属积累的货币形式,主张通过国家干预和殖民扩张实现短期财富增长。西班牙对美洲金银的掠夺、英国通过战争(如三次英荷战争)争夺贸易霸权等史实,充分展示出资本积累的残酷性。重商主义的资本理论从流动性角度看待货币职能的放大,有着一定的历史进步性,但它对资本与生产领域关系的忽视,也暴露出其历史局限性。以斯密为代表的古典经济学批判了“将财富直接等同于金银”的观点,提出了自由市场理论和劳动价值论,在思想方法上实现了对重商主义资本理论重大的超越。斯密的资本理论具有四个显著特征:其一,资本是推动现代经济增长的重要“引擎”;其二,资本既关涉物质积累的客观性,又关涉资本与劳动结合的社会性;其三,资本通过分工和再生产推动商业社会走向丰裕;其四,资本理论涵盖资本分类、用途及积累机制等诸多问题。斯密的资本理论对于理解“现代经济”具有重要的理论与实践价值。它不仅构成了马克思研究资本问题的理论前提和基础,而且成为当代人类审视资本技术问题的重要思想资源。
马克思的资本理论与古典政治经济学的资本理论存在根本差异。基于唯物史观,马克思从人类历史发展的客观规律出发,深刻揭示了资本主义社会形态产生、发展直至灭亡的内在规律。在对资本主义社会进行具体考察时,马克思系统而科学地阐述了雇佣劳动制度下资本的剥削本质、资本积累的一般规律、资本有机构成的变化及其内在矛盾,并对资本所承载的社会生产关系作出了全面剖析。
马克思对资本范畴进行了系统阐释,主要体现为以下四个维度:其一,作为生产预付金的资本。马克思指出:“购买劳动力所预付的资本部分是一定量的对象化劳动,因而同购买的劳动力的价值一样,是一个不变的价值量。”在他看来,资本首先表现为“为卖而买”、以价值增殖为目标的生产预付金。这意味着资本具有追逐剩余价值、谋求利润回报的属性,同时也必然伴随着相应的市场风险。其二, 作为生产要素的资本。马克思认为: “只要产业资本的投资不变, 就是准备了商品资本到把它生产出来的各种相同的生产要素的再转化。” 他还指出: “预付的资本价值——无论它采取货币的形式, 还是采取物质的生产要素的形式——是出发点, 因而也是复归点。” 可见, 作为生产要素的资本是现代经济发展的润滑剂, 它能够确保生产过程中各种要素实现有机耦合, 形成整体性、系统性、结构性效益, 从而极大提升生产力的总体效能。其三, 作为生产关系的资本。马克思强调: “资本也是一种社会生产关系。这是资产阶级的生产关系, 是资产阶级社会的生产关系。构成资本的生活资料、劳动工具和原料, 难道不是在一定的社会条件下, 不是在一定的社会关系内生产出来和积累起来的吗? 难道这一切不是在一定的社会条件下, 在一定的社会关系内被用来进行新生产的吗? 并且, 难道不正是这种一定的社会性质把那些用来进行新生产的产品变为资本的吗?” 资本不仅生产“物”, 还生产出“社会关系”。在资本主义社会中, 由资本驱动的劳动过程和价值增殖过程是同一个过程, 这一过程不仅生产出商品和剩余价值, 还生产和再生产出资本家与工人的关系。其四, 作为权力象征的资本。马克思指出: “资本是对劳动及其产品的支配权力。资本家拥有这种权力并不是由于他的个人的特性或人的特性, 而只是由于他是资本的所有者。他的权力就是他的资本的那种不可抗拒的购买的权力。” 这种资本权力具有双重意涵: 其一, 资本表现为一种“拒绝的权力”, 即否定形式的权力, 而非坚持要求他人承认自己权力的权力; 其二, 这种权力直接表现为资本占有者可以拒绝他人使用其资源, 并且能够向使用其资源的其他资本抽取相应租金。
马克思对资本本质的深刻揭示和分析批判, 为我们在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正确认识和把握资本的特性和行为规律提供了重要遵循。马克思、恩格斯逝世后, 如何对待商品、货币、资本等问题, 成为社会主义实践中的重大课题。列宁在十月革命后敏锐地意识到, 在生产力相对落后的国家建设社会主义, 不能简单地“向资本进攻”。他指出: “不能以继续向资本进攻这个简单的公式来规定当前的任务。” 面对当时“左派”共产主义者主张彻底消灭资本的声音, 列宁主张应转向与“人民资本”相适应的制度与理论创新, 以巩固新生政权、发展社会主义经济。遗憾的是, 因列宁过早地逝世, 这一方向的深入探索未能持续展开。
何谓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资本范畴? 改革开放四十多年取得的巨大实践成就, 彰显了在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创新资本理论的重要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资本, 涵盖用于生产或投资以获取更多价值的各类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 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服务国家战略的国有资本、助力乡村振兴的集体资本、在社会主义法治规范下发展的民营资本、在负面清单管理下的外国资本等。坚持公有制资本的主导地位,发挥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和战略支撑作用,国有企业掌控国民经济命脉,承担着战略性、公益性等重要职能。同时,要积极发挥非公有制资本的重要作用,具体表现为民营资本、外国资本等在法律和政策许可的范围内参与市场竞争,但必须接受国家的宏观调控、反垄断监管,以及遵循以共同富裕为导向的税收政策等。
正确把握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资本范畴的具体内涵,至少需要坚持以下三条原则。
其一,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原则。要在继承和发展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基本理论的基础上,突破特定术语和范畴在语义内容上的时空限制,辩证处理好文本理解与时代实践之间的张力。以剩余价值概念的创新为例,这是一个涉及理论、实践与意识形态的复杂问题。在马克思主义经典文本语境中,剩余价值严格对应于生产资料私有制和劳动力成为商品的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然而,若从语词的一般意义考察,剩余价值可理解为由劳动者在必要劳动时间之外创造的、超出其劳动力报酬的价值增量。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承认资本能够促使劳动者创造“剩余价值”具有现实意义。这里涉及的“剩余劳动”是指劳动者创造的价值中超出其个人工资(劳动报酬)的部分。在社会主义制度下,这部分价值通过税收、企业利润等形式由国家或集体统筹使用,投入于工业化建设、公共服务等社会共同需要领域。因此,社会主义实践可以借鉴并使用“剩余价值”这一术语,尤其在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所有制结构和分配方式具有多样性,这决定了我们在利用市场机制发展生产力的同时,能够通过制度安排约束资本对剩余价值的剥削倾向。简言之,只要存在商品生产、货币经济与雇佣劳动关系,“剩余”现象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就具有客观现实性。关键在于通过社会主义制度规范其分配与使用,使之服务于共同富裕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其二,正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资本的“异化”属性。以卢梭为代表的启蒙思想家认为,现代文明在追求现代性的进程中,往往陷入“人的逻辑”与“物的逻辑”之间的二律背反。这种矛盾具体表现为:工具理性的发展在解放人类智性的同时,也压制了人的情感与本能;而异化则呈现为人与自然的疏离、以及人与人关系的物化。这种“进步即退步”的悖论,精准切中了现代性批判的核心。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资本的消极面向根植于其内在的否定性,集中体现为三重矛盾:资本的私向化欲求与社会化发展趋势之间的矛盾、资本的技术向度与人本向度之间的矛盾、资本追求剩余的秉性与文明发展的极限之间的矛盾。这些矛盾在现实中表现为:分配机制扭曲,剩余价值的分配易偏离按劳分配原则,导致公有制经济在一定程度上变形;公共资源资本化,医疗、教育、养老等重大民生领域的公共产品供给出现商品化趋势;权力与资本共生,形成寻租型垄断和垄断性扩张等,干扰市场秩序与社会公平;生态与发展冲突,资本短期逐利逻辑与生态文明建设要求之间产生冲突,产生绿色发展的现实悖论。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要探索如何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发挥资本的积极作用,同时有效控制资本的消极作用。近年来,由于认识不足、监管缺位,我国一些领域出现资本无序扩张,肆意操纵,牟取暴利。这就要求规范资本行为,趋利避害,既不让‘资本大鳄’恣意妄为,又要发挥资本作为生产要素的功能。这是一个不容回避的重大政治和经济问题。”这一论述深刻揭示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资本运行的客观规律,并依托社会主义制度优势,着力构建对资本异化属性的“扬弃”机制,系统形成了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驾驭资本、引导资本健康发展的重要方略。
其三,准确把握公有制资本与非公有制资本之间的辩证关系。首先,公有制资本与非公有制资本并存,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体制的基本特征。中国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面临生产力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根据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的唯物史观原理,中国的生产资料所有制形式不能是单一的、纯粹的公有制,必须允许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这种所有制格局与资本主义社会以私有制为绝对主导、资本支配全社会运行的模式有着本质区别,是由我国生产力发展实际决定的必然选择。其次,按照“跨越卡夫丁峡谷”的唯物史观原理,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中国要主动吸收资本主义发达国家的积极成果,利用非公有制资本、市场经济体制加快发展社会生产力,夯实社会主义物质基础。因此,允许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是国家基于发展阶段所作出的战略选择,而非被动接受的结果。最后,公有制资本与非公有制资本在功能定位上既各具特点,又互为补充。公有制资本在保障国家安全、提供公共产品、支撑宏观调控和维护社会公平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非公有制资本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促进经济增长、激发市场活力、扩大就业和推动创新等方面也承担着关键职能。在爱国主义情怀的引领驱动下,绝大多数民营资本、外国资本和混合资本能够与党和国家发展战略同向而行,共同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可见,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公有制资本与非公有制资本之间已不再是简单的对立关系,而逐步形成了共存发展、良性竞争、协调合作、相互融合的辩证统一关系。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作为生产要素的资本,是发展社会主义新质生产力的核心要素。其运动公式表现为W—G—W’,即以满足社会物质文化需要为终点。在现代经济学用语中,生产要素通常指生产过程中“所有最初的投入”,“如果生产要素的使用是有生产效益的,并且带来一种非负数的边际产品,那么生产要素便是有生产效益的,并具有一种生产非负数的边际产品的作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资本具有三方面效能:其一,资本以货币、生产资料、技术等形式存在,是社会化大生产的物质基础,能够有效促进经济增长、推动技术创新并扩大就业规模。其二,资本的实力有助于国家集中力量办大事,实现资源迅速、精准、高效配置。这有利于最大限度地增强军事国防力量,并支撑国家重点科技领域的研发突破。正如相关理论指出,“资本密集程度较高的生产方法要比资本密集程度低的生产方法有更多的生产效益”。其三,资本效能的实现,“既取决于所有权的社会结构和生产组织的结构,也取决于资本在生产中所起的作用”。新质生产力之“新质”,体现了社会主义先进生产关系对生产力各要素发展的积极反作用,即在制度安排上实现生产资料所有者与生产者主体地位的一致。这种一致性促使生产资料所有者与生产者在根本利益上趋于统一,从而极大地解放和激发了社会主义生产力。因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资本,本质上是推动新质生产力发展的核心要素。其目标是通过科学的制度设计,规避资本主义固有矛盾,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生产力,为中国式现代化“强国富民”战略提供坚实的物质基础。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作为生产关系的资本,通过调节国家、集体、个人之间的经济关系、财富关系、社会关系等,维系社会公平正义与和谐发展。在这一视域下,“资本”被重新界定为一种受社会主义制度约束和引导的特殊生产关系。这一界定超越了传统政治经济学研究中将“资本 = 剥削”的单一认知模式,澄清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资本与国家政治制度、资本与人民群众生活需求、资本与经济自由、资本与法和伦理的规则意识之间的复杂关系。马克思在《资本论》及其手稿中深刻指出,资本主义“生产过程和价值增殖过程的结果,首先表现为资本和劳动的关系本身的,资本家和工人的关系本身的再生产和新生产。这种社会关系,生产关系,实际上是这个过程的比其物质结果更为重要的结果”。在他看来,“生产工人的概念决不只包含活动和效果之间的关系,工人和劳动产品之间的关系,而且还包含一种特殊社会的、历史地产生的生产关系。这种生产关系把工人变成资本增殖的直接手段”。这些论述揭示了两层含义:其一,在资本主义雇佣劳动制度下,工人创造的剩余价值被资本家无偿占有;其二,资本加剧了私有制下人与人之间的不平等,成为社会撕裂与碎片化、价值观倒退以及其他各种矛盾激化的根源。从农业社会到工业社会,资本深刻改变了传统生产与生活方式,推动社会进入更高效、更法治化的发展阶段,促进了从“神性”社会向“俗性”社会的转型。这无疑是历史的进步,但与此同时,资本的野蛮生长和无序扩张也带来对人类精神的侵蚀与文明发展的隐忧。
立足于我国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优势,中国式现代化致力于推动资本与劳动的关系日益趋向平等和正义。这一趋势具体体现在以下方面:推行职工持股制度,使劳动者能够分享资本收益;落实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有效限制资本对劳动的绝对支配;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不断降低劳动者对资本的依赖程度等。基于这一制度优势,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资本被赋予了特定的理论内涵,其发展必须体现并遵循社会主义制度规范,严格在社会主义方向与范围内运行,既不偏离正确方向,也不陷入无序扩张。这一制度安排为所有资本所有者确立了清晰的价值坐标,明确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资本运行的“可为”与“不可为”界限,与资本主义社会形成了鲜明对比。应当认识到,社会主义制度能够有效驾驭资本,引导其朝着历史进步的方向,遵循“强国富民”的宗旨健康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资本不仅是经济发展的“润滑剂”,也是财富增长的“倍增器”,更是新质生产力发展的“加速器”。
三
在深入探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资本何以可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资本范畴的具体内涵等重要问题的基础上,有必要进一步廓清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资本与资本主义社会条件下的资本的本质区别。
第一,两种社会条件下资本的所有制基础存在本质差异。在资本主义社会条件下,生产资料私有制决定了资本本质上是一种以剥削为核心的社会关系,即资产阶级凭借对生产资料的占有,无偿占有雇佣劳动者创造的剩余价值。私有制不仅固化了资本家对生产资料的垄断,也使无产阶级不得不依附于资本。在这一制度下,资本增殖过程往往伴随着劳动者的相对贫困化,资本作为“润滑剂”“倍增器”的经济效能,实际上沦为少数利益集团任意侵吞他人财富的工具。相比之下,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生产资料公有制的主体地位从根本上重塑了资本的本质与功能。资本不再是支配社会的绝对力量,转变为发展社会生产力、服务国家战略的重要物质力量。其运动逻辑从资本主义社会条件下的G—W—G'(以货币增殖为终点)重构为W—G—W'(以满足社会物质文化需要为终点)。在这一制度下,公平正义的价值追求贯穿资本运行全过程。资本对剩余的占有也不再体现为剥削与被剥削关系,而是具有鲜明的公共属性。企业在留存必要再生产资金后,大部分盈余通过税收等规范形式转化为国家财政收入,进而通过转移支付、公共服务供给和再分配机制,用于民生保障、国家安全和公共事业建设,最终惠及全体人民。因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资本在功能上服务于共同富裕和现代化建设的总体目标,在运行中受到公有制的引导与约束,从而在本质上区别于资本主义社会条件下的资本。
第二,两种社会条件下资本的发展路径存在本质差异。在资本主义社会条件下,资本原始积累主要通过暴力剥夺、殖民扩张、奴隶贸易和“圈地运动”等方式实现,呈现出暴力性与掠夺性等特征。在《资本论》第一卷中,马克思对资本原始积累进行了系统考察,强调“圈地运动”作为资本主义发展初期的暴力掠夺过程,是“用血和火的文字载入人类编年史的”。资本原始积累本质上是少数人通过暴力手段剥夺多数人财富的过程,它以强制方式分离劳动者与生产资料,迫使农民失去土地、成为无产者,进而为资本主义工厂提供大量廉价劳动力,由此奠定了资产阶级统治的经济基础。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资本作为生产要素存在,其发展为了实现工业化并惠及全体人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在借鉴工业化一般经验的基础上,不断优化资源配置,有效避免了资本主义的野蛮积累方式。资本的发展路径主要依靠国家规划、集体劳动和产业政策协同推动,其核心特征在于国家主导。例如,新中国成立后实施的“三大改造”(农业、手工业、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以及国家集中资源优先发展重工业的战略安排(“一五”计划中有156个重点工业项目)等。同时,农村通过人民公社与统购统销政策,为国家工业化提供粮食和原材料,城市则依托国有企业积累建设资金。尽管存在工业化的“剪刀差”(农业支援工业),但整体上是通过国家政策调节进行积累,而非资本主义的暴力式掠夺。这种发展路径,本质上是国家集中资源发展生产力、服务于全体人民利益的过程,其根本目标在于建立独立自主的完整工业体系,从源头上摒弃了对外扩张与对内剥夺的积累模式。
第三,两种社会条件下资本的动力学机制存在本质差异。资本动力学系统的根本矛盾体现为资本追求价值增殖的无限性与物质世界有限性之间的冲突。理解这一系统,需在历史辩证法中把握两者之间的动态平衡与断裂关系。一般而言,资本动力学机制涵盖四个维度:资本增殖的内生动力、技术与创新的颠覆性力量、制度与权力的外部塑造、对系统矛盾与周期危机的应对策略。在资本主义社会条件下,资本运动主要受个体资本家追逐利润的欲望、对货币增殖的想象以及竞争压力下的冒险精神等主观因素驱动。哪里有剩余价值,资本就会向哪里流动。资本主义社会条件下的资本本质上是私人逐利的工具,极易催生垄断、加剧剥削并导致社会两极分化。资本所有者的行为普遍以利润最大化为导向,集中体现了经济个人主义的逻辑。自斯密以来,西方主流经济学在很大程度上可视为经济个人主义理论的延伸与拓展。经济个人主义通常有三种语义范围:作为一种学说,它既包含着对经济自由的信念,又是对某种文化上的具体行为方式(如追求利益极大化的理性行为)所给予的制度证明;作为一种制度,经济个人主义指一种建立在私有制、劳资关系契约以及交换自由的基础上,以个人自由和自利为形式的自发经济制度;作为一种方法论,其要义是以个人经济行为为基本分析单位,并把全社会的经济和谐视为个人经济行为的社会加总的结果。由此可以推论,资本主义社会条件下的资本以追求私人利益最大化为核心目标,这一逻辑在现实中主要表现为三种形式:其一,带有虚伪性的慈善行为,即在追求利润最大化的前提下,富人阶层通过慈善活动缓解社会矛盾、维持自身利益,这种所谓的“慈善”实质上是对社会结构性不公的某种心理矫正;其二,奉行零和博弈与丛林法则,秉持“强者必霸,弱者为寇”的观念;其三,将野蛮扩张、霸权行径乃至军事冲突视为实现利益目标的辅助或补充形式。因此,资本主义社会条件下资本的动力学机制,本质上以追求私人财富积累为核心。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资本,在坚持人民利益至上原则的基础上,致力于实现资本利润最优化与社会效益最优化“双目标”的有机统一。当两者发生冲突时,必须以社会效益最优化为前提,统筹协调资本利润最优化。这是由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资本的根本属性所决定的。无论是资本的经营者还是所有者,都具有追求利润最大化的内在动机,这是企业生存与发展的必然要求。这种对利润的追求,具体体现于投资决策、收益测算、运营成本控制以及风险防范等各个环节。企业家天然以创造和获取超额利润为核心驱动力。如果缺乏这种动力,便难以适应市场竞争,也无法成为理性经济主体的合格代表。而之所以强调在实现社会效益最优化的前提下追求资本利润最优化,主要基于以下三点考量:其一,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发展资本的目的,不是激化社会对立或回归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而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充分彰显资本健康发展所依赖的社会基础,特别是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其二,资本运行应围绕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人和谐共生的生态系统展开,这也是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所强调的,“共产主义,作为完成了的自然主义,等于人道主义,而作为完成了的人道主义,等于自然主义”,这一理念构成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资本发展的价值准则;其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资本的存在与发展,必须遵循历史进步性原则,而不能奉行单一的、片面的“经济至上主义”,否则将背离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要求。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资本,存在于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社会环境之中。它追求主体性劳动、自由劳动与共享劳动成果的统一、追求“剩余”的最优化实现,其根本目的在于“回归人民”。资本作为预付金,有助于货币资本的集聚和放大,能够为推进社会主义各项重大工程,特别是高科技、新领域的建设提供充足的资金支持。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过程中,必须积蓄资本的力量,加大投入力度,以增强国家的自主创新能力。应当认识到,资本的获取是多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既包括个人和群体的艰辛劳动、激烈残酷的竞争,也离不开企业家的才智决断,以及国家营造的营商环境与政策体系的支撑。诚然,追求剩余价值是资本的内在属性,但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多元化的经济成分为各类企业主体提供了广阔发展空间。它们在依法纳税、合规经营的基础上,共同服务于国家经济建设大局,而资本贡献率则成为衡量不同主体对经济发展所作贡献的重要标尺。因此,发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资本作为生产要素的功能,能够为经济发展提供必要的“润滑剂”“倍增器”“加速器”。更为重要的是,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反映特定生产关系的资本,它不仅是在社会成员之间调节财富差距的“平衡器”,更是逐步化解工农、城乡、脑体劳动差别,推动资源、利益和财富分配协调发展的“调节器”。由此可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资本的动力学机制,坚持人民利益至上原则,本质上以实现资本利润最优化与社会效益最优化“双目标”的有机统一为核心。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国经济发展获得巨大成功的一个关键因素,就是我们既发挥了市场经济的长处,又发挥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我们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的大前提下发展市场经济,什么时候都不能忘了‘社会主义’这个定语。”这一重要论断引出了一个重大的经济哲学命题:在资本普遍存在的现实语境下,马克思主义理论工作者应当如何正确认识和把握资本的特性和行为规律,特别是如何从唯物史观的视角阐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已然存在且正在发挥巨大作用的资本实践。这要求我们突破以往局限于经验归纳或自我循环论证的话语范式,自觉置于历史与未来相贯通、普遍与特殊相结合、理论与实践相统一的整体视野中,深刻阐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制度优势与实践逻辑,生动讲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故事。在此背景下,着力构建具有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的经济哲学理论体系,具有重大的理论与现实意义。
原载:《哲学研究》2026年第4期 参考文献从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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