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规范2026年黄河文化旅游节商品和服务价格行为提醒告诫书


三门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规范2026年黄河文化旅游节商品和服务价格行为提醒告诫书

全市各相关经营主体:

为进一步规范黄河文化旅游节相关服务行业价格行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现将旅游节期间商品和服务价格行为提醒告诫如下:

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法律法规。经营者应当遵循公开、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合理制定价格,加强价格自律,切实履行社会责任,不得利用价格手段侵犯消费者和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市场价格秩序。

二、严格执行明码标价规定。经营者销售商品的,应当标示商品的品名、价格和计价单位。提供服务的,应当标示服务项目、服务内容和价格或者计价方法,可以根据实际经营情况,自行增加标示与价格有关的质地、服务标准、结算方法等其他信息。通过网络等方式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应当通过网络页面,以文字、图像等方式进行明码标价。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同时,经营者应当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公示投诉举报电话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三、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经营者不得以低价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以高价进行结算;不得通过虚假折价、减价或者价格比较等方式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不得使用欺骗性、误导性的语言、文字、数字、图片或视频等标示价格以及其他价格信息;不得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价格承诺;不得不标示或者显著弱化标示对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不利的价格条件,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

四、禁止哄抬价格。经营者不得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推动相关商品和服务价格过高上涨。

五、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最高将处以5000元的罚款;有价格欺诈行为的,最高将处以50万元的罚款;对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快、过高上涨行为的,最高将处以300万元的罚款;对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造成商品价格较大幅度上涨的,最高将处以500万元的罚款。

本提醒告诫书发布之日起,各相关经营者如实施上述价格违法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将予以从重处罚,对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公开曝光,涉嫌犯罪的,将及时移送司法机关。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拨打12315投诉举报热线,提供相关价格违法线索,一经查实,将依法严肃处理。

三门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5月15日

来源:三门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三门峡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主办

地址:三门峡市崤山中路14号 邮编:472000 

电话:0398-2169001 投诉电话:0398-12345

官方网站:http://wglj.smx.gov.cn

投稿邮箱:smx669988@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