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市场监管局获国家药监局通报表扬
点击蓝字关注我们


热
烈
庆
祝
喜
报

近日,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印发通报,对在查处南昌、抚州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化妆品系列案件中表现突出的江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南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南昌市东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抚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南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5家单位及15名个人予以通报表扬。

近年来,南昌市市场监管局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药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严格落实 “四个最严”要求,聚焦化妆品领域非法添加、无证生产、网络违法经营等突出问题,持续完善监管协同机制,深化行刑衔接联动,强化精准靶向执法,以扎实过硬的专业能力与攻坚克难的担当精神,坚决打击化妆品领域违法违规行为,为人民群众“美丽消费”筑起坚实防线。
荣誉既是激励,更是责任。下一步,南昌市市场监管局将以此次通报表扬为契机,持续强化责任担当,始终保持严监管、零容忍的执法态势,不断提升化妆品监管执法效能,切实守护公众用妆安全,为保障公众健康和促进化妆品产业高质量发展贡献更大力量!
稿源 | 化妆品经营监管管理科
编辑 | 毛星懿
校对 | 魏黛娴
审核 | 张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