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旅游市场典型案例(2026年第一批)


甘肃省旅游市场典型案例(2026年第一批)

2025年以来,根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甘肃省纪委监委、甘肃省纪委监委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办公室相关部署,针对旅游市场存在的不合理低价游、强制消费、虚假宣传、服务不规范等突出问题,全省将“整治旅游行业导游乱象、强制消费”等问题列为旅游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任务,大力推进专项整治行动。

案例一:导游私自兜售物品案

2025年9月26日,带团导游魏某某(导游证号:RZO1984N)在接受甘肃北方国旅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委派进行导游服务工作期间,利用向游客介绍景点特色时,进行推销土特产品并向6名游客销售枸杞、奶酪、牛肉干等土特产品。其行为违反了《导游人员条例》第15条,依据《导游人员条例》第23条规定,兰州市七里河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依法作出没收违法所得380元、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杨某擅自从事旅行社业务案

2026年4月9日,白银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执法人员根据举报线索,发现导游杨某在未取得甘肃红色基银旅游文化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未履行公司内部审批流程的情况下,以旅行社名义私自收取4名游客团费共计1520元,在未签订旅游合同的情况下,向4名游客出具了加盖甘肃红色基银旅游文化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公章的收据,并为4名游客购买了9.93元旅游意外险后,将4名游客身份信息提供给一个名为“行天涯户外倶乐部”的微信群群主谢某,促成4名游客参加了谢某非法组织的“陇南徽县三滩三日游活动”(谢某涉嫌擅自从事旅行社业务已另案调查)。事后,杨某通过微信向“行天涯户外俱乐部”的微信群群主谢某支付884元报名费,杨某个人从中获利626元。

杨某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白银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给予其没收违法所得626元、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

来源:甘肃省文化和旅游厅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