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领域安全生产问题隐患“大曝光”(第六十八期)


市场监管领域安全生产问题隐患“大曝光”(第六十八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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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抓好市场监管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着力整治群众身边的安全风险隐患,扎实推进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有效防范化解市场监管领域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新都区市场监管局深入开展市场监管领域“大排查、大曝光、大整治”专项行动。现向社会曝光第六十八期市场监管领域安全生产问题隐患典型案例。

01

案例一

当事人:宝石花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

地点:新都区新都街道新工大道8号西南石油大学成都校区教工宿舍

问题隐患:1.限速器-安全钳联动试验功能失效;2.定期检验不合格。(两项均为重大事故隐患)

处置措施:停止使用,对限速器-安全钳进行维修或更换,确保功能正常,申请复检,复检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

根据《特种设备重大事故隐患判定准则(GB45067—2024)》4.6规定,起重机械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并仍在使用的,应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

A.定期检验的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B.乘客与载货电梯门锁安全回路被短接。

C.限速器-安全钳联动试验失效。

D.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紧急停止开关缺失或失效。

E.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扶手带外缘与任何障碍物之间距离少于400mm时,未按要求装设防护挡板。

02

案例二

当事人:成都市腾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石板滩保障性住房)

地点:新都区石木路113号

问题隐患:电梯机房窗户及孔洞未安装防护网、排气扇损坏、安全警示标识损坏

处置措施:责令限期安装防护网,修理排气扇,更换安全警示标识。

区市场监管局将突出问题导向,紧盯重点领域、重点场所、重要时间节点,持续深入开展市场监管领域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曝光、大整治”工作。广大群众如发现有食品、药品、重要工业产品、特种设备等市场监管领域的违法违规行为,可拨打12315或12345投诉举报。

【图文】:特设科 高颂磊

【编辑】:办公室 张世琴

【核稿】:办公室 刘妍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