肉制品整治工作动态③|以案示警!佛山市场监管部门公布制售假劣肉制品突出问题典型案例


肉制品整治工作动态③|以案示警!佛山市场监管部门公布制售假劣肉制品突出问题典型案例

📢为进一步规范肉制品经营秩序

佛山市场监管部门

聚焦制售假劣肉制品突出问题

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全力守住食品安全底线✅

现公布三水区2起典型案例

提醒各食品经营商户

严守经营准则、合法诚信经营

携手筑牢食品安全防护墙🛡️

案例一

云东海市场监督管理所查处某生鲜食品零售店未按规定要求销售食品和销售标有虚假内容的食品案

2025年12月29日,佛山市三水区市场监管局云东海市场监督管理所执法人员根据举报线索依法对某生鲜食品零售店开展现场检查,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线下销售散装产品未在销售区域标识任何信息,同时线上销售的多款散装食品所贴标签内容雷同。经调查,该标签内容与原厂标签内容不一致,含有虚假内容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八条和第七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和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七)项的规定,参照《关于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第十四条第(二)项中有关减轻适用情形的规定,云东海市场监督管理所对当事人作出警告,没收违法所得629元,并处以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意义

本案中,当事人在网络销售环境下对散装食品进行的真空简易包装并自行贴标,执法机关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紧扣标签内容虚假这一实质,依法认定为经营标签含有虚假内容的食品,法律定性精准,具有重要实践指导意义。同时,该案客观考量当事人的整改态度,依法给予减轻处罚,既维护了法律的权威性,也鼓励当事人依法合规经营的积极性,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案例二

佛山市三水区白坭镇人民政府查处某超市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2026年2月2日,三水区白坭镇人民政府根据投诉线索,依法对白坭镇某超市开展现场检查,在当事人销售货架发现超过保质期的食品1包。

经调查,当事人因采购时未留意涉事食品保质期时间较短且超市未定期检查清理,导致出现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参照《关于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第十四条第二项、第三项有关减轻适用情形的规定,三水区白坭镇人民政府对当事人作出没收涉案肉品250克,没收违法所得168元,处以15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例意义

本案的执法查处,对推动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严格落实食品原材料进货查验、定期清查和保质期管理制度,压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深入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具有重要意义。通过案件查办,有效堵塞企业食品安全管理漏洞,督促经营主体健全风险防控机制,提升食品安全管理能力。

此外,执法部门坚持依法查处与教育引导相结合、刚性执法与柔性服务相统一,既严守法律底线,又体现执法温度,切实维护市场秩序和消费者合法权益。此举对引导小微企业守法诚信经营、提升合规管理水平、优化营商环境、推动食品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具有积极作用。

来源:三水区市场监管局
编辑:吕晓如
校审:魏鹏、曾夏、刘丹红、郭嘉懿
声明: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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