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陵区市场监管局:网络餐饮食品安全典型案例公布(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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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全面筑牢网络餐饮食品安全防线,海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聚焦网络餐饮领域食品安全突出问题,精准发力,从严执法,查办一批违法案件,压紧压实网络交易第三方平台和入网餐饮服务经营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现公布一批典型案例。

案例一
涉嫌使用过期食品原料案

2026年4月,海陵区市场监管局接到举报,对海陵区糖季奶奶茶店进行执法检查。经查,当事人使用的黄桃果肉饮料、“克拉蜜语”金桔柠檬饮料浓浆等为过期食品原料,当事人承认在制作奶茶时使用了这些原料。此外,当事人无法提供上述食品原料的合格证明文件和供货商资质。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现已对其立案调查。

案例二
涉嫌未取得许可从事餐饮服务案

2026年4月,海陵区市场监管局对海陵区真下饭师傅餐饮店开展网络餐饮专项检查时,发现该店铺《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项目为“预包装食品销售、热食类食品制售”。执法人员现场打开该店美团店铺“真下饭师傅·酸菜鱼·牛蛙·龙虾(万达店)”,在其平台店铺内有“绝味捞汁虾”、“花雕熟醉龙虾桶”、“绝味捞汁虾桶”冷食制售。当事人上述行为涉嫌违反《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第十六条的规定,现已对其立案调查。

案例三
无消毒设备案

2026年4月,海陵区市场监管局对海陵区明盛餐饮店开展网络餐饮专项检查时,发现该店无消毒柜。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海陵区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改正,并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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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陆丽倩
撰稿:卢 莹
来源:餐饮安全监管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