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防范过期食品的安全提示


食品生产经营者、消费者朋友们:
为进一步规范全县食品市场秩序,保障各族群众饮食安全与身体健康,根据自治区过期食品专项整治工作部署,伊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结合日常监管工作实际,针对过期食品引发的消费风险,现发布专项安全提示,引导各方主体落实责任、科学消费、依法维权。
一、强化主体责任,筑牢经营防线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坚决杜绝各类涉过期食品的违法经营行为:
一是严把进货查验关。建立健全食品进货查验与台账登记制度,如实记录食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供货方资质等关键信息,从源头杜绝过期食品流入经营环节。
二是规范贮存管理关。按照食品标签标注的温度、湿度等条件存放食品,定期开展库存清查,对临近保质期食品设置“临期食品专区”并醒目标识,及时清理过期食品并做好销毁记录。
三是严守合规经营关。严禁通过修改生产日期、更换包装、混合销售等方式变相销售过期食品,不得将过期食品回流市场、赠予他人或用于其他违法用途。
四是畅通维权响应关。主动公开投诉处理渠道,对涉及过期食品的消费者诉求及时回应处置,积极配合监管部门检查,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二、科学理性选购,守护消费安全
消费者在购买和食用食品时,应强化风险防范意识,做到“三查、两存、一维权”:
一是购物“三查”,规避风险。一查经营资质,优先选择证照齐全的正规商超、便利店;二查食品信息,仔细核对生产日期、保质期及贮存条件,尤其警惕打折促销、散装食品中的过期隐患;三查感官性状,如发现食品出现发霉、胀包、异味、质地异常等情况,立即拒绝购买。
二是消费“两存”,留存证据。购物时主动索要发票、小票或保留电子支付记录,若发现购买的食品已过期,切勿食用,需保持食品包装及实物完好,并拍摄清晰展示生产日期、保质期和购买信息的照片。
三是依法维权,主动举报。购买到过期食品后,可先行与商家协商退换;协商未果的,立即拨打12315投诉举报电话,向市场监管部门提交相关证据,依法主张合法权益。
三、强化监管执法,凝聚共治合力
伊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持续加大食品市场巡查力度,聚焦校园及周边食品经营单位;大中小型超市、便利店,食品批发市场及批发零售企业,农贸市场;大中小型餐饮服务单位;集中用餐单位、食品生产经营者贮存食品场所、食品生产经营的黑窝点、黑作坊等为重点区域,针对销售过期食品、篡改保质期、无证等违法行为开展专项整治,一经查实从严处罚。
食品安全无小事,守护健康靠大家。欢迎广大群众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共同抵制过期食品,携手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伊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1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