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市场行政处罚典型案例!金寨一例


旅游市场行政处罚典型案例!金寨一例

为深入推进旅游行业导游乱象、强制消费等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充分发挥行业警示和普法教育作用,现公布旅游市场行政处罚典型案例如下:

案例一

安徽某旅游有限公司未经许可

经营旅行社业务案

2025年12月,六安市文化和旅游局接到游客举报,称安徽某旅游有限公司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经查,该公司在未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于2025年8月擅自承接“青海双卧8日游”业务,收取游客费用998元,提供交通预订与当地接待安排。

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六安市文化和旅游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998元、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同时对公司法定代表人罚款2000元。

案例二

未取得导游证从事导游活动

2025年5月4日,金寨县文化旅游体育局接到某群众举报,称汪某未取得导游证从事导游活动。经查,导游人员汪某在未取得导游证的情况下在金寨县红军广场景区为某研学团队提供导游服务。

其行为违反了《导游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一款之规定,金寨县文化旅游体育局依据《导游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二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一百零二条第一款之规定,金寨县文化旅游体育局对汪某作出罚款3000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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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材来源:六安文旅寨在线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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