莎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报(2026年第26期)
根据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时,涉及我辖区1家食品生产经营单位,1批次不合格食品。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莎车县久香源榨油厂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6年3月12日,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招商新疆质量检测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对莎车县久香源榨油厂生产“爱吉达米辣撕”牌红花籽油(商标:规格:1.8L/瓶,生产日期:2025-11-30,生产商:莎车县塔尕其乡爱吉达米辣撕榨油厂),经抽样检验,酸值(KOH)项目不符合GB/T22465-2008《红花籽油》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该批次红花籽油酸值实测值与标签等级不符。
(二)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一条第三款的规定,构成了生产经营食品与其标签内容不符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作出行政处罚如下:
1.没收违法所得2800元;
2.罚款5000元;
综上,罚没金额7800元。
莎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