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县征集全县网络食品销售虚假宣传问题线索的公告!


景县征集全县网络食品销售虚假宣传问题线索的公告!

景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征集全县网络食品销售虚假宣传问题线索的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全县网络食品市场经营秩序,严厉打击网络食品销售领域虚假宣传、夸大功效、虚构资质、误导欺诈消费 者等违法违规行为,切实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维护公平竞争网络市场环境。根据全县网络食品销售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安排,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网络食品销售虚假宣传问题线索,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线索征集重点范围

全县网络食品销售中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含直播电商平台经营者、社交电商平台经营者)、平台内经营者、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服务机构、直播营销人员、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广告代言人等广告活动主体以及相关食品生产经营,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纳入线索征集范围:

1.普通食品冒充保健食品,网上刊载的非保健食品信息明示或者暗示具有保健功能;假借养生、保健名义,虚假宣称具有疾病预防、治疗康复、调理身体等医疗功效;改变食品真实感官性状,将普通食品、保健食品、药品相互混淆,使用医疗用语营销。

2.网上销售特殊食品(保健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通过播放音频、声像资料,开展讲座等活动进行虚假宣传,欺骗、误导消费等。

3.对食品及原料商标、产地、成分、功能、适用人群、检验、认证、质量、执行标准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商业宣传。

4.伪造、冒用有机食品(含使用或宣称“有机”字样或文字表述)、绿色食品、地理标志、老字号、名优产品等标志或称号进行虚假宣传。

5.利用科研单位、行业协会、医疗机构及医护、营养等专业人员或其他人员名义、形象,为食品作虚假推荐、证明,误导消费。

6.采用虚假交易、虚假评价等方式或利用技术手段篡改直播间真实数据、营造虚假人气。

7.发布未依法取得资质认定的食品检验机构出具的食品安全检验数据、结果、报告等信息,或者篡改、伪造食品安全检验数据、结果、报告等信息,误导消费。

8.隐瞒食品配料成分、致敏原、添加剂、执行标准等关键信息,刻意误导消费者。

9.其他网络食品销售环节各类虚假宣传、不正当营销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线索举报方式

欢迎广大市民、行业从业者及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监督,实名或匿名提供问题线索:

1.电话举报:拨打消费者投诉举报热线12315。

2.网络举报:登录全国12315平台或微信、支付宝搜索12315小程序。

3.信函举报:邮寄至景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地址:景县景新大街153号,邮编:05350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 “网络食品销售虚假宣传行为线索征集”。

4.现场举报:直接前往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提交有关线索。

三、相关事项说明

1.提供线索应注明涉事商家名称(营业执照名称、地址)、网店链接、直播账号、宣传截图、违规内容、交易凭证等关键信息,以便精准核查处置。

2.对群众提供的问题线索,我们将严格保密个人信息,依法依规核查办理。对查实的违法主体依法从严查处,适时公开曝光典型案例。

3.严禁捏造事实,恶意诬告陷害。对故意提供虚假线索, 干扰专项整治工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线索征集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9月15日止。

特此公告。

景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5月26日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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