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五重点”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行动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五重点”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行动

集 贤 微 言

近年来,电动自行车以价格低廉、出行快捷、停靠方便等特点市场占有率增速较快,在给人民群众出行带来便利的同时,也提高了爆炸、火灾、交通等行业领域事故风险,引发一系列社会问题。为进一步规范全县电动自行车市场经营秩序,确保全县电动自行车质量安全,近日,集贤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双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县域内电动自行车经销单位开展“五重点”专项整治行动。

此次行动重点检查了电动自行车经销单位是否无照销售电动自行车;是否违法销售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未获得CCC认证的电动自行车,销售伪造或冒用认证标志或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的电动自行车,以及充电器、锂离子电池是否符合国家标准;是否回收电动自行车配件以旧充新再次出售;是否在销售中私自改装和拆卸原厂配件,私自拆除限速器等关键性组件,私自更换大功率蓄电池;是否落实工业产品销售单位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等问题。

本次专项整治共检查我县电动自行车经销单位5家,均未发现问题,在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还向经营者宣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进一步规范了电动自行车销售环节质量安全管理。

下一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继续督促电动自行车销售单位落实主体责任,持续加大对我县流通领域电动自行车、蓄电池及充电器的监督检查和抽检力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信息来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编辑 | 徐丽娜

责编 | 王悦

监制 | 张凤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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