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规范中高考期间价格和市场秩序行为的提醒告诫书


嘉峪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规范中高考期间价格和市场秩序行为的提醒告诫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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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峪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规范中高考期间价格和市场秩序行为的提醒告诫书

全市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

2026年中考、高考即将举行,为全力保障考试顺利进行,规范考点周边及涉考重点领域市场价格与经营秩序,切实维护广大考生、家长的合法权益,营造公平竞争、诚信经营的消费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规范促销行为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现对全市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提醒告诫如下:

一、严格守法经营,落实主体责任

经营者及相关单位要严格遵守价格、反不正当竞争、广告、食品安全等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切实履行社会责任,主动规范自身经营行为,自觉维护中高考期间市场价格稳定与秩序良好,不得利用考试契机谋取不正当利益。

二、规范明码标价,杜绝价外加价

宾馆酒店、餐饮服务、文具用品、便利店、交通运输、停车服务、房产租赁等涉考重点行业经营者,必须严格落实明码标价制度,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或网络交易页面,以清晰、醒目方式公示商品价格、服务收费标准及相关附加条件,做到真实准确、货签对位、标识醒目。价格变动时需及时更新标价,严禁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提供服务,或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网络平台及平台内商户(含客房预订、外卖点餐、出行服务等),需严格履行线上价格承诺,不得在订单生效后单方面取消订单、擅自提价,或违规捆绑搭售商品、服务。

三、严查价格欺诈,严禁哄抬物价

不得捏造、散布涨价谣言,哄抬住宿、餐饮、文具、饮品等涉考商品及服务价格,扰乱市场正常秩序

不得实施虚构原价、虚假优惠折价、模糊标价、虚假折扣、价格误导等欺诈行为,诱骗消费者交易。

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履行或不完全履行价格承诺,不得串通涨价、操纵市场价格。

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停车场、公共交通等经营者,需严格执行收费标准,落实相关优惠政策,严禁超标准收费、自立项目收费、扩大范围收费。

四、规范广告宣传,杜绝虚假违法

教育培训机构、教辅材料经营者,严禁发布含有“保过”“保提分”“押题命中率100%”“命题专家授课”等保证性承诺的广告

严禁发布贩卖考试作弊器材、提供代考助考、内部指标录取等违法违规广告,不得以“定向招生”“保录取”等名义开展虚假宣传。

食品、保健品经营者,不得宣传“提高智商”“增强记忆力”等未经科学验证的功效,杜绝通过虚假广告误导消费者。

五、严守食品安全,保障饮食安全

考点周边餐饮单位、食品便利店、超市等经营者,需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格执行食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台账记录制度,严禁采购、使用过期、变质、“三无”(无生产日期、无质量合格证、无生产厂家)食品及原料;规范食品加工制作流程,保持经营场所环境卫生,做好餐具消毒、食品留样工作,严防食物中毒事件发生;不得销售过期、变质、不合格食品,切实保障考生饮食安全。

本告诫书发布后,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要立即开展自查自纠,全面排查并整改价格、经营、广告、食品安全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切实规范自身经营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做好中高考期间市场秩序维护工作,依法查处不按规定明码标价、价格欺诈、哄抬物价、虚假广告、食品安全等违法行为,全力保障中高考期间市场秩序平稳有序共同营造和谐稳定、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

特此告诫。

投诉举报电话:12315

嘉峪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