塞尔维亚新能源并网与电力市场最新政策更新

核心政策总结
塞尔维亚最新修订电力供应相关法令,对大型风电、光伏电站并网审批节奏、新能源项目履约担保、终端用户电价机制作出重大调整,进一步规范本国可再生能源开发与电力市场化运行体系,适配新能源波动性发电特性。
一、大型风光项目并网评审延期三年
针对大型风电场、光伏电站高压系统并网可研申请,塞尔维亚通过法令修订,将原有并网评审周期整体延后三年。
根据去年原有新规,电网运营商 EMS(塞尔维亚电力公司)需在2026 年 7 月 1 日 —10 月 31 日,完成存量并网申请的接入方案研究工作。本次最新修订直接调整时限,所有存量并网可研申请统一顺延至 2029 年 9 月 1 日 —12 月 31 日集中受理评审。
该政策适用于塞尔维亚高压输电系统、以及由 EMS 运维的部分配电系统项目。并网可研报告出具后,新能源项目业主拥有三年时间办理并网批复手续,终端用户、主动用电主体、储能项目均适用该规则,并网可研开展前需先行签订专项服务合同。
同时,塞尔维亚《可再生能源利用法》明确,风电、光伏等波动性可再生能源受气象条件影响显著,发电出力随机性强,实际发电量与规划值偏差较大,是本次政策细化监管、规范并网流程的核心依据。
二、新增新能源及储能项目银行担保制度
本次生效的新规,重点完善主动用电主体(官方定名:主动购电主体) 监管体系,该类主体可直接或通过聚合模式参与电力市场、签署购电协议售电、自发自用,同时可参与电网灵活性服务与能效提升项目。
担保额度与适用规则
- 1、风光电站 / 储能项目:并网交流侧装机,每兆瓦需缴纳 12500 欧元银行保函;若项目同时配套电站与储能设施,按最大有功容量核定担保金额。
- 2、无发电 / 无储能的终端用电项目:纯用电负荷并网项目,每兆瓦用电容量担保金额为 25000 欧元,标准与输电系统并网电站一致。
- 3、豁免情形:仅自发自用、不向电网送电的发电及储能项目,无需缴纳银行担保。
此外,主动用电主体的并网可研评审固定为每年两个周期:3 月 1 日 —6 月 30 日、9 月 1 日 —12 月 31 日,可研完成后必须按规定提交对应银行保函。项目准入门槛明确:自建电站装机不低于 150 千瓦,且装机容量不得超出电网核准用电容量,储能并网运行同步执行该标准。
三、全面放开终端用户动态电价合约
塞尔维亚正式落地动态电价机制,终端用户可与供电企业签订市场化浮动电价合同。
电价实时对标电力交易所日内市场、日前市场价格联动浮动,彻底改变固定电价模式。该机制依托国家能源法律框架设立,唯一前置条件为用户需安装智能电表,进一步推动电力消费市场化、精细化,适配新能源市场化交易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