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7《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必背考点


6.27《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必背考点

一、证券法

01 公开发行的认定: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累计超过200人(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02 承销业务:

1. 承销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证券票面总值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应当由承销团承销

2. 销售期限:不得超过90日

03 禁止行为:

1. 内幕交易:内幕信息知情人在内幕信息公开前不得买 卖该公司证券,泄露信息或建议他人买卖

2. 操纵市场:连续交易、约定交易、自买自卖等(法律责任: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1-10倍罚款;情节严重者追究刑事责任)

二、公司法

01 公司分类: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

02 股权转让:

1.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需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2. 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董监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

03 董监高义务:

不得挪用公司资金、不得未经股东会/董事会同意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进行交易

三、数字类

01 财务顾问业务:

1. 主办人不少于5人

2. 最近3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3. 工作档案保存期≥10年

02 持续督导:

1. 定期报告披露后15日内提交督导意见

2. 解除委托后,委托人需1个月内另行聘请顾问

03 内幕交易责任:

1. 情节严重:3年以下有期 徒刑或拘役,并处3万-10万罚金

2. 特别严重:3-10年有期 徒刑,并处5万-50万元罚金

04 信息披露:

1. 临时报告:重大事件发生后2个交易日内公告

2. 虚假陈述责任:最高可处1000万元罚款

05 私募基金:

1. 合格投资者:金融资产≥300万元或最近3年年均收入≥50万元

2. 单只基金投资者累计≤200人

06 合规管理:

1. 合规负责人任期≥3年,连续任职不得超过6年

2. 风险控制指标不符合规定的,5个工作日内报告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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