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征集旅游市场导游乱象、强制消费及公职人员履职不正之风问题线索的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全市旅游市场秩序,压实涉旅企业主体责任,严肃整治导游执业乱象、强制消费、“不合理低价游”等突出问题,切实维护游客合法权益,优化全域旅游发展环境,提升“肇庆文旅”城市形象,推动全市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相关问题线索。欢迎广大市民、游客及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监督,如实举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举报受理范围
(一)涉旅经营主体及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
聚焦旅行社、旅游景区、旅游购物店、酒店民宿等经营主体,以及导游、领队、讲解员等从业人员,重点受理以下违法违规问题:
1.无证经营。 包括:无证“导游”、无证“旅行社”、不法“旅游中介”;严查以非法“旅游规划师证”等名义招徕游客、导游私自揽活,以及“买保险送旅游”“购物送旅游”等变相经营行为。
2.虚假宣传。 包括:以购养游、收受返佣、人头费等不正当利益;导游以威胁、滞留、限制自由、辱骂等方式强迫购物;购物场所通过“包厢洗脑”诱导购买高价劣质商品。
3.强迫购物。 以购养游、收受返佣、人头费等不正当利益;导游以威胁、滞留、限制自由、辱骂等方式强迫购物;购物场所“包厢洗脑”诱导购买高价劣质商品。
4.层层转包。 不规范签订旅游合同,损害游客知情权;擅自转团、并团,或非法转让经营许可。
5.恶意毁约。擅自变更行程、服务“货不对板”、以次充好,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服务标准。
6.服务恶劣。 领队、导游辱骂或恐吓游客、强行索要小费、擅自中止服务、恶意甩团(含境外甩团)。
7.内容违法。 旅游线路或讲解中含有非法朝觐、违规出境旅游、宣扬赌博色情、使用损害国家主权和安全的“问题地图”及不当言论。
8.非法集资。 针对老年游客群体,强迫或诱导购买金融产品或参与非法集资。
(二)公职人员履职不正之风及违纪违规行为
重点受理全市文广旅体系统工作人员、执法人员及相关公职人员以下问题:
1.履职不力。对旅游市场投诉举报消极应对、推诿扯皮、逾期处置;日常监管流于形式,对辖区内导游乱象、强制消费等问题视而不见;专项整治敷衍应付,未落实相关工作部署。
2.执法不公。选择性执法,偏袒包庇违规企业或从业人员;滥用自由裁量权,随意处罚或变相刁难合法经营者;执法程序不透明,处罚标准不统一。
3.以权谋私。利用市场监管、行政审批、执法办案、行业评定等职务便利,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消费卡及其他有价财物;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旅游等不当利益。
4.权力寻租。为违规经营主体通风报信,帮助其规避检查;干预或插手旅游市场案件查办、行政审批;违规向企业摊派费用、指定合作服务商,破坏公平营商环境。
5.其他违纪违法行为。违反廉洁自律规定、工作纪律或行政执法纪律,损害政务公信力和行业风气的其他问题。
二、举报方式
欢迎社会各界通过以下渠道如实反映问题线索。提倡实名举报,我局将严格保密举报人信息,并依法依规核查处理。
(一)投诉举报电话:
1.政府服务便民热线:0758-12345
2.肇庆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举报专线:0758-2266055
(二)电子邮箱:zqwgltscglk@zhaoqing.gov.cn
(三)邮寄地址:肇庆市端州区新元北路8号(肇庆市文化
广电旅游体育局),邮编:526060
三、有关要求
1.举报人应实事求是提供问题线索,尽可能包含被举报人基本信息、主要事实、时间地点、证据材料(如合同、票据、录音、视频、截图等),不得捏造、歪曲事实或诬告陷害。
2.对查证属实的违法违规行为,我局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3.对公职人员违纪违法线索,将按程序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处理。
4.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集中整治期间常态化受理举报。
衷心希望社会各界和市民游客持续监督我市文旅行业发展,携手共建规范有序、诚信透明、安全舒心的旅游市场环境,共享肇庆文旅发展成果。
特此公告。
肇庆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6年5月29日
◆ 编辑 张嘉华
◆ 二审 郑铭鸿 涂晓峰
◆ 终审 刘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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