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2期 网推执行,或有法律市场的“打打药”


第252期 网推执行,或有法律市场的“打打药”

刷视频,偶尔会看到宣传做强制执行的自媒体号。从自媒体看,博主可谓是无所不能。如某一个自媒体号,在宣传其整治被执行人手段的时候,博主称:

“他要是牛魔王,过来也要耕地。他要是孙悟空,遇到我们都要让他去演大马戏。如果仗着唐三藏,不遵守法律的话,到最后,也会被法律打出舍利……”

我只能呵呵。

别说是唐三藏,唐太宗的御弟,就是被执行人是个人大代表,你拘留一下他试试。不要说你作为律师做不到,就是执行法官,甚至执行法院的院庭长,也不能轻易的作出拘留的决定。

博主的话风,似曾相识。

年幼的时候,放学逢赶集,偶会在街头镇尾遇到卖打打药的。摊主在地上铺一块布,上面摆了草药、动物的骨骼,然后,摊主就扯起嗓子开吼:

“今天来到贵码头,一不卖膏药,二不卖酒药,我来卖点打打药;我的药,上到九十九,下到小朋友,跌打损伤,风湿劳伤定硬是药到病除。腰杆痛,吃杜仲。夜尿多,吃风科……”

摊主能用押韵的句子,把各种“药”说得朗朗上口、充满节奏。在川渝地区,把这种摊主叫卖打打药。

小的时候,还看过一段川剧,名叫“还魂记”。那个唱词,更是把打卖打打药的形象进行了民间深入的艺术加工:

“我并非学的是巫教道教,一家人全靠我的草药包包,疳疮脓泡疮带信就好,只有黄肿病才把药包……”。

众所周知,打打药肯定是假的。但是,这并不影响摊主因卖打药而挣钱。

我就上过当,大约十一二岁的时候吧,春节,上街看到卖打打药的。把一个摊摊扯圆了,然后就开始吼。我看到他摊上有虎骨,然后记得我外公留下的医书上,有一个处方,治疗风湿痛,其中一味药就是虎骨。八十年代中期,母亲用那处方抓过药,好了。不知道什么时候,再用那个处方抓药,就没有虎骨了。我心想,今天我能遇到虎骨,也是一段奇缘,口袋里只有五元春节留下来的压岁钱,遂叫摊主给我锯了五元的虎骨。

不出意外,这虎骨当然是假的。

现在的镇上,已找不到卖打打药的身影。大抵是因为民众的素质提高了,没有人再相信打打药了。亦或是,卖打打药的觉得面对面传播的方式影响有限,一天逢场,吼一上午,把嗓子都吼冒烟了,获客也就四五十人,能有三两个人来买药,就不错了。

套用现在的话来说,平台过低、引流有限,成单率更少。

所以,他们需要更大的平台。网络平台,这是一个好东西,够大,人流更多。于是,在法律这个市场上,卖打打药的,就搬到了网络上。在某音、某视频号上启号,开始在网上卖起法律市场的打打药。

回望过去的日子,也算是在法律这个圈里混了一些年,对这种法律市场的打打药多少有一些了解。他们的运营,大抵是这样的:

非律师卖的打打药。

这一阶段大约从五七年前开始,随便整个草台班子,注册一个法务公司。在网络上起个号,宣称自己是多么的娴熟法律。执行是多么的有能耐。当然,播主也是需要懂一点法律知识的,不要太多,当然,他们也懂不了太多。只要比普通的人略多知道一点就行。

宣传的核心思路,和打打药差不多,我在法律上无所不能,我能精准找到被执行人财产。直接给你变现。全国各地的执行案件,我都可以接。更有甚者,连直接宣传,只要你有判决书,我帮你七天回款。

七天回款?这是什么概念?刚刚好同学当年做法官的时候,也办过绝对不算少的案子。在我手里七天回款,不曾有过。立案后,发起网络查控,一般三至五天返回被执行人银行账户情况。待反馈结果回来,立即冻结。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开发的系统的操作规程,冻结15天以后,方才能启动扣划措施。扣划结果一般一至七天到法院账户,然后承办人认领款项,发起合议,向被执行人支付案款。因为承办人手里案件比较多的原因,从案款到法院账户,至申请执行的收到案款,平均用时10天左右。

7天回款,在执行法官看来是靠死不可能完成的事,被打打药说得去淡风清。

离谱不要紧,只要有人信就行。

法务公司向自媒体平台支付费用,然后,自媒体平台用大数据算出有需求的人,将法务公司的账号向这群人推送。现在的属语,叫投流。

投流后,看到这种卖打打药的受众,反应是不一样的。多数人是手指轻轻一划,就过去了,不带走一片涟漪。但博主夸张得和吹牛一样的言语,也许会同频到某个受众的心扉。原来,我的案子没能执行到位,是没遇到能干的人。于是,给博主留言,咨询。恭喜你,你的钱快流向法务公司了。这个过程,叫获客。

法务公司的后台,并不是一个人,而是一个团伙(哦,呸,是团队,口误)。你留言之后,就有团队成员,和你细细的沟通。无微不致的关心,无所不能的承诺。你被感化了,心动了,签订合同,支付为数不多的前期费用。对博主而言,就是成单。

对于民众来说,成单,是你希望的开始。但,对于很多法务公司来说讲,成单,就是的结束。

想想吧,假如,你的执行标的,仅有30万元,案件已终本(即意味着被执行人明面上无财产可供执行)。来一个异的地的团队,说前期费用3000,后面回款按5%到风险代理。可能不?3000元,可能刚刚够城际通行的差旅费。一个终本案件,再启动执行措施,到回款,即使能挖出财产,短则一年半载,长则二年三年。最后,即使全额执行到位,那个团队只收取15000元?

在他们的流程里,根本就没有要为你服务的流程设计。拿到了你的前期费用,全剧终。

律师卖的打打药。

或有网友曰,律师也卖打打药,不会吧。律师不应该是法律界和精英吗?

刚刚好同学说,不是每一种牛奶都是特某舒,不是每一个律师都是法律界精英。百分之八十左右的律师,无非是讨生活罢了。

更何况,特别是近几年,法考大量放水,导致律师人数剧烈猛增,律师整体水平下降,整个行业收入被稀释。

这么说吧,法考之前,全国律师约为35万人。2026年,全国有律师近90万人。换个说法,法考后新增律师的人数,是过去几十年律师人数总和的2倍。

在这种情况下,很多律师虽然进了律师这个职业,但是,却不得不在生存线上苦苦挣扎。很多律师虽然持了证,但无非不过是专业上被扫了盲而已。君不见,新入职的律师,为了茶楼的一条中华烟而触犯刑法。

所以,为了生存,连顺烟都要做,何况买打打药。

持证律师卖打打药的步骤,大约是这样的。

三个(以上)的律师,成立一个律师所务所。然后,以这个律师事务所起号,对外宣传做强制执行。手法和法务公司卖打打药一样,无所不能,包医百病。核心,就是收割前期费用。

和单纯的法务公司卖打打药不一样的,是持证律师会有交付。比如,替你申请一个调查令,调查被执行人某个银行账户的流水。或者,调查被执行人微信、支付宝的流水。

这个,从法律上讲,你还不好说他的。因为:毕竟人家是替你做了工作,有交付的成果。

随着二三年前,国家对法务公司的打击。后又出现了法务公司投靠律所的现象。即:法务公司全体投入律师事务所。作为律师事务所的营销部门。然后,以律师事务所的名义进行宣传。营销部门与律所之间,单独结算,分段获利。

卖打打药的持证律师有这么几个特点:(1)律所比较新,一般成立时间不超过3年;(2)律师事务所人比较少。一般不超过10名执业律师。更多的为4至5名。(3)区别于人少的精品所,这样的律师事务所没有在某个专业有影响力的人做台柱;(4)律师事务所成立的目的就不是为了做法律服务的。而是为了收割前期费用的。所以,一旦律师事务所面临的投诉过多,立即玩消失。最后把律师事务所注销。

昨天刷到到了人做“法律”的号。博主称:在法律市场上,如果做强制执行,那么,他只能做前端,绝对不做后端。

所谓的前端,就是获客,成单。即,收取前期费用。

细品这位博主的话,真是坦城啊。玩的就是收割,把前期费用收了,全刷终。

强制执行的案件,有谁能手到擒来。所谓所有案件全案执行到位,完全是在吹牛B。呵呵,想想,哥离开法院之初,C市排名第三的富豪找到我,称某人控制下的公司,欠他1个小目标+,多年未回款。如果我能设计方案回款,回报15%+。哥花了一个星期,对被执行人的六十多个关联公司进行了备调研究,最终得出结论,被执行人的资产隔离方案,做得非常周密,从民商事的视角看,可谓是无懈可击。哥认输,说,不好意思,学艺不精,不能。哥的认怂并不影响富豪与我的交流,他告诉我,据说,被执行人的资产隔离方案,是某知名大学的某知名法学教授设计的。还有成都某知名集团公司,有三十多个作为申请执行人的案件,总共金额两个小目标+,集团也以高额风险叫哥设计方案。阅遍三十多个案件的材料,我只好说,被执行人情况特别,臣妾做不到啊。

如果真的能像卖打打药的所述,执行案件7天回款,哪怕是七个月回款,我早已实现了财富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