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市场监管局公开征集“两违四乱”等问题线索!

为着力整治市场监管领域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以及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以下简称“两违四乱”)、“过罚不当”等基层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提升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相关问题线索。
一、线索征集范围
(一)违规异地执法问题。未履行协作手续或在管辖争议解决前,擅自跨区域开展行政执法活动;在异地执法中超越权限或者违反法定程序对企业财产采取强制措施;采取“钓鱼”执法等手段将外地案件纳入自身管辖范围;异地行政执法协助机制不健全等行为。
(二)趋利性执法问题。行政执法与利益挂钩;下达或变相下达罚没指标,将罚没收入与个人考核、经费保障挂钩;违规违法争抢有罚没收益的案件管辖权;违规预收、私自截留罚没款,违反“罚缴分离”规定;选择性查处案件,对易收缴罚没款的案件从严查处,对难执行、无罚没款的案件消极履职等情形。
(三)乱收费问题。市场监管部门及下属单位、行业协会违反相关规定擅自设立收费或罚款项目、超标准收费或罚款,不执行规定收费标准或减免政策,强制或者变相强制接受有偿服务等情形。
(四)乱罚款问题。超出法定权限或者超范围超幅度进行罚款;不具备执法资格的单位或个人实施罚款;未按规定程序实施罚款;对已超过法定追责期限的违法行为实施罚款等。
(五)乱检查问题。实施检查主体不适格;超越法定职权、超出执法职责范围开展检查;行政检查事项未按规定向社会公布,擅自开展未公示检查事项;执法扰企,多头检查、多层检查、重复检查,对同一主体检查明显超过合理频次;任性执法、随意检查等情形。
(六)乱查封问题。违背必要适当原则随意采取强制措施,超范围、超数额、超时限查封涉案财物或解封不及时、退还财物不到位;违规查封企业场所、设施、财物,影响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违规处置查封、扣押财物。
(七)“过罚不当”等相关问题。同案不同罚、处罚畸轻畸重、滥用自由裁量权等行为,应适用“首违不罚”“轻微免罚”而未适用、机械适用法律“一刀切”处罚、随意顶格处罚或违规降格处罚、罚款与涉案金额悬殊、处罚超越必要限度致企业因罚致贫或难以为继等问题;重罚轻管、罚而不管、以罚代改、一罚了之等。
(八)其他违法违规执法行为。主要包括:吃拿卡要、索贿受贿,收受或者变相索取市场主体财物、宴请、礼品礼金等利益;借助行政职权指定市场主体购买商品、接受有偿服务,为相关主体谋取不正当利益;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粗暴执法以及其他以权谋私、权力寻租的违法违规情形。
二、问题线索反映渠道
欢迎社会各界人士积极提供相关线索。可通过书面信函形式、电话两种方式提供相关线索。为确保征集工作顺利开展,请提供详细准确的信息,包括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涉及人员、简要经过、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内容,如邮寄,请附问题线索及相关证据书面材料,信封请注明“两违四乱、基层行政执法”问题线索。
(一)凉山州司法局
地址:西昌市航天大道五段普宁南路12号州级机关第二办公区B区B1栋
邮编:615000
邮箱:lszsfjjdk@163.com
电话:0834-3865092(工作日9:00-12:00,14:30-17:30)
(二)凉山州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地址:西昌市红枣林路51号
邮编:615000
邮箱:1962853012@qq.com
电话:0834-3780843(工作日9:00-12:00,14:30-17:30)
三、注意事项
(一)受理范围主要为整治重点中明确的突出问题相关线索。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问题,请依法依规向有关部门提出。
(二)提倡实名反映问题线索,受理部门对反映的相关信息进行保密。反映人应当如实反映情况,对所反映的内容真实性负责,不得虚构、夸大、捏造事实,对借机诬告、陷害等行为,交有关机关依法追究责任。
(三)已由纪检监察、信访等部门受理的,或者已申请行政复议、进入司法程序的问题线索,不纳入本次线索受理征集范围。
(四)本次征集截止时间为2026年12月31日。
凉山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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