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津区市场监管局关于公开征集网络餐饮食品安全违法违规线索的公告


江津区市场监管局关于公开征集网络餐饮食品安全违法违规线索的公告

违法违规线索征集公告

网络餐饮食品安全

江津区市场监管局

为进一步规范我区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行为,严厉打击“幽灵外卖”、资质造假、食品原料不合格等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的食品安全社会氛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网络餐饮食品安全违法违规线索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征集时间

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征集范围

平台主体责任未落实

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未对入网餐饮经营者进行实名登记、资质审核;未按规定公示商家证照信息;发现入网商家违法违规行为未及时制止并向市场监管部门报告

资质证照违法违规

未取得《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等合法资质从事网络餐饮经营;伪造、涂改、倒卖、出租、出借、转让食品经营许可证;借用或冒用他人证照入网经营;食品经营许可证过期仍从事网络餐饮经营;线上公示经营地址与实际经营地址不符

经营场所环境卫生不达标

食品加工制作区域环境卫生脏乱差,积油积垢;未按规定配备防蝇、防鼠、防尘等病媒生物防治设施;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混放,生熟交叉污染;在食品操作区外加工食品清洗消毒不规范,餐具、饮具未按规定清洗消毒。

食品原料及加工安全违法

采购、使用来源不明、过期、腐败变质、霉变生虫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及食品原料;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或添加非食用物质加工食品;经营掺假掺杂、混有异物的食品;使用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以低价肉冒充高价肉、以鸭肉冒充牛羊肉等以次充好行为。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不规范

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从业人员未取得有效健康证明上岗;健康证明过期、伪造或冒用他人健康证明;安排患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

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网络餐饮经营中存在的虚假宣传、价格欺诈、诱导消费者超量点餐,以及其他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举报途径

电话举报:12315

网络举报:登录全国12315平台(网址:www.12315.cn)

信函、来访举报:邮寄至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地址:重庆市江津区鼎山街道鼎山大道723号)

奖励条件和程序

按照《重庆市市场监管领域重大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实施细则》执行,同一线索仅奖励首位有效举报人。

其他要求

01

内容详实

请尽可能提供详细的线索信息,包括违法行为发生的时间具体店铺名称(平台显示名称及实体店招牌)、经营地址、入驻的网络餐饮平台、违法事实描述,并尽可能提供相关证据(如订单截图、照片、视频、交易凭证等),以便核查处置。

02

真实客观

举报人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提供线索,对提供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严禁捏造、歪曲事实,诬告陷害他人,对恶意举报、诬告陷害的,将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03

保密保护

我局将严格保护举报人信息,对举报人的个人信息、举报内容严格保密,依法保障举报人合法权益。

欢迎社会各界、广大市民群众积极参与监督,踊跃提供问题线索,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受理、严格核查、依法处置,共同营造安全放心的网络餐饮消费环境!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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