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宣传】消费提示——警惕旅游市场虚假宣传陷阱


【普法宣传】消费提示——警惕旅游市场虚假宣传陷阱

消费提示——警惕旅游市场虚假宣传陷阱

为保障广大游客的合法权益,营造公平、诚信、安全的旅游消费环境,宝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广大消费者:在选择旅游产品和相关服务时,请擦亮双眼、理性消费,警惕虚假宣传与商业贿赂等市场乱象,遇到侵权行为时依法维权。

警惕侵害消费者权益的“市场陷阱”。

1.酒店星级造假,宣传图片美颜。

当前,一些住宿经营主体存在虚假宣传、夸大宣传的行为,有的在网络平台将酒店标注为“五星级”“四星级”或“网评五钻”,实际却未经官方星级评定,消费者入住后发现设施简陋、服务缩水、环境破旧,与宣传内容严重不符;有的发布过度美化的酒店、民宿、景点的照片、视频,通过“精修图”“渲染图”甚至盗用其他商家的图文信息,诱导消费者下单后,实际入住环境相差甚远。

2.低价旅游圈套,虚假宣传诱饵。

部分旅行社打着“低价团”“特价团”“零团费”“免费旅游”等噱头,进行虚假宣传,诱导消费者参团,实际行程中却通过擅自缩减服务项目、降低服务标准、安排购物场所获取回扣等方式获取不正当利益,甚至出现导游辱骂、嘲讽游客以及诱导、强迫游客购物等现象,严重侵害消费者的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

3.商业贿赂暗箱,利益输送链条。

一些旅游经营者(旅行社、导游)与购物场所、自费项目经营者相互串通,通过回扣、佣金、人头费、奖励费等名义收受不正当利益,谋取交易机会或抢占客源。这种“暗箱操作”不仅侵害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也严重破坏了市场的公平竞争秩序。

共同维护旅游市场秩序

旅游市场的健康发展需要各方共同努力。各旅游经营者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诚信经营,不得对酒店星级、服务内容等作不实宣传,不得使用过度美化、与实际严重不符的图片诱导消费者,不得以低价陷阱招揽游客,不得通过商业贿赂破坏市场公平竞争。

欢迎广大消费者和社会各界监督,如您遇到或者发现旅游领域虚假宣传等侵害消费者权益问题,请您:

1.保留证据:留存购买凭证、宣传资料、聊天记录等,作为维权依据。

2.及时举报:发现违法行为可拨打12315投诉举报,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查处并曝光。

天津市宝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529

图文来源宝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双反科
作者:尹泳
编辑:张强
校对:崔金旺
审核:王振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