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规范煤炭市场价格行为提醒告诫书

点击上方蓝色文字关注我们

全县各煤炭经营企业(户):
为全面规范全县煤炭市场经营秩序,加强价格监管,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维护煤炭市场平稳运行,引导经营户自觉遵守国家价格法律法规,促进煤炭行业健康发展,现就煤炭市场价格行为提醒告诫如下:
一、各煤炭经营者要强化法律意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等价格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自觉依法规范经营,加强价格行为自律,切实履行社会责任,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做好市场保供稳价工作。
二、各煤炭经营者应根据上游出厂价格,为终端用户提供质价相符的商品。不得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不得哄抬价格,牟取暴利。
三、各煤炭经营者应当依法实行明码标价,标价内容要真实明确、清晰醒目,价格变动要及时调整。不得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捆绑销售,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白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进一步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对扰乱煤炭市场价格秩序,散播虚假信息、价格串通、哄抬价格、囤积居奇等违法行为“零容忍”,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查处。对典型违法案件,将通过新闻媒体及微信公众号公开曝光;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欢迎社会各界通过6125315投诉举报煤炭价格违法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依法严惩重罚。
白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6月1日

-扫码二维码识别关注我们-
白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