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一地公布批旅游市场“导游乱象、强制消费等问题”典型案例


新疆一地公布批旅游市场“导游乱象、强制消费等问题”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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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持续推进我州“纠治旅游行业导游乱象、强制消费等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引导经营主体及从业人员依法经营、规范执业,进一步维护健康有序的市场环境,现整理公布2026年度第一批旅游市场导游乱象、强制消费等问题典型案例。
一、伊宁市某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未与旅游者签订旅游合同案
【基本案情】
2025年5月21日,伊宁市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执法人员对伊宁市某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检查发现,该旅行社于2025年5月19日组织喀拉峻一日游活动,未与旅游者签订书面旅游合同,证据确凿,事实清楚。
【处罚依据及决定】 
当事人未与旅游者签订旅游合同,违反《旅行社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依据《旅行社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一)项规定,伊宁市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对该公司作出罚款人民币20000元的行政处罚。
二、霍尔果斯市某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未与旅游者签订旅游合同案
【基本案情】
2025年10月29日,霍尔果斯市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日常检查中发现霍尔果斯某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涉嫌未与旅游者签订旅游合同。经查,该旅行社开展霍尔果斯一日游活动未与旅游者签订旅游合同证据确凿,事实清楚。
【处罚依据及决定】
当事人霍尔果斯某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违反《旅行社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依据《旅行社条例》第五十五条 第(一)项 规定,霍尔果斯市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对当事人作出罚款70000元(柒万元整)、责令停业整顿1个月的行政处罚。
三、霍尔果斯某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违反旅游合同约定,造成旅游者合法权益受到损害,不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案
【基本案情】
2025年7月13日,霍尔果斯市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接到游客投诉霍尔果斯市某国际旅行社霍尔果斯“一日游” 行程中涉嫌存在强制消费和虚假宣传等情形。经查,霍尔果斯某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当日组织侯某等2名游客在霍尔果斯合作中心开展一日游活动,未按合同约定游览国门文化展示馆,无证据证实存在强制消费和虚假宣传。
【处罚依据及决定】
当事人霍尔果斯某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违反《旅行社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依据《旅行社条例》第六十一条之规定,霍尔果斯市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对当事人作出罚款12000元(壹万贰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来源:伊犁文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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