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例!海南四市县协同立法,旅游市场严重失信将“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全国首例!海南四市县协同立法,旅游市场严重失信将“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5月18日,海南省新闻办在海口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三亚市、陵水黎族自治县、乐东黎族自治县、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旅游市场严重失信联合惩戒协同立法的制定出台情况。

《三亚市旅游市场严重失信联合惩戒若干规定》《陵水黎族自治县旅游市场严重失信联合惩戒若干规定》《乐东黎族自治县旅游市场严重失信联合惩戒若干规定》《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旅游市场严重失信联合惩戒若干规定》已于3月31日经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批准,自2026年6月1日起同步施行。这是全国首例旅游市场严重失信联合惩戒协同立法,也是海南省设区市与自治县开展区域协同立法的首次实践。

发布会上,三亚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晓介绍,此次协同立法围绕旅游信用体系建设,聚焦职责界定、失信认定、联合惩戒、信用修复、区域协同五大关键环节作出系统性制度安排,旨在统一区域治理标准、健全跨域监管机制,提升三亚经济圈旅游治理法治化水平,助力海南国际旅游消费中心建设。

5月18日,海南省新闻办公室举行三亚市、陵水黎族自治县、乐东黎族自治县、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旅游市场严重失信联合惩戒协同立法新闻发布会。记者 李昊 摄

明确权责边界,规范全流程监管

本次立法针对旅游市场信用管理工作权责划分问题,明确界定各相关部门在旅游经营者及其从业人员严重失信行为认定、信息公示、联合惩戒、信用修复等全流程工作中的具体职责,厘清工作边界,确保各环节监管工作有序推进、高效落实,为旅游市场信用监管工作开展提供明晰的职责依据。

细化认定标准,保障程序公正

立法明确十类严重失信行为,以具备法律效力的文书为认定依据,严格规范认定、公示与救济程序,杜绝随意认定。

· 明确认定主体与程序,充分保障旅游经营者及其从业人员的陈述、申辩等程序性权利,维护其合法权益;

· 确定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公示主体、公示方式与公示期限,确保失信信息公开透明,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强化联合惩戒,大幅提高失信成本

对列入严重失信名单的旅游经营者及从业人员,将实施多重惩戒措施:

· 列为日常重点监管对象、限制享受政务便利措施与行业优惠政策、限制参加评先评优;

· 支持征信机构、金融机构、行业协会商会等主体依法查询名单信息,并结合自身业务采取相应限制性举措;

· 推动形成多方联动的失信约束格局,倒逼市场主体诚信经营。

健全信用修复与权利救济机制

法规兼顾监管刚性与营商温度,建立了完善的信用修复与多元救济渠道:

· 明确旅游市场有关主管部门依职权开展信用修复、当事人申请信用修复的具体条件,细化办理流程,确保信用修复及时高效、规范落地;

· 规定信用修复完成后,及时终止相关失信信息公示、解除对应惩戒措施,切实保障信用修复成效;

· 明确异议申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多元化权利救济途径,为旅游经营者及其从业人员提供全面的法律保障。

跨域协同监管,构建全域信用格局

为实现跨域治理,立法设定了联合惩戒条款,要求四市县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在履行行业管理职责过程中,主动查询、共享信用中国(海南)网站公示的四市县旅游市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信息,并严格依照本规定实施联合惩戒。通过信息共享、名单互认、惩戒联动,真正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全域约束格局,有效遏制流动违规、异地换壳等乱象,推动形成跨区域协同监管的良好生态,提升区域旅游市场整体诚信水平。

陵水、乐东、保亭相关负责人表示,本次协同立法采用“牵头统筹、四方会商、同步推进、各自表决、统一报批”的模式,历经立项、起草、审议、报批、实施五大协同阶段,全程依法合规、高效联动,为全省区域协同立法提供了可复制的样板。

从经营主体视角看,新规让合规边界更清晰、公平竞争更有保障、纠错修复更有路径,将有效净化市场环境,引导行业诚信经营,推动三亚经济圈旅游业高质量发展。

据悉,三亚、陵水、乐东、保亭四市县正同步开展实施准备工作,确保6月1日法规协同落地、见效长效,为海南旅游市场健康发展筑牢法治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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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制 | 王娟

编辑 | 江婷燕

来源 | 南海网、新海南客户端、海南省新闻办公室、文明海南、法治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