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国家农高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规范中高考、端午节及“6·18”期间价格秩序的提醒告诫书


佳木斯国家农高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规范中高考、端午节及“6·18”期间价格秩序的提醒告诫书

各市场经营主体:

中高考、端午节及 6.18 电商节临近,辖区人员流动增多、消费集中释放,市场消费活跃度大幅提升。为规范重点时段市场价格秩序,防范价格异常波动,严查各类价格违法行为,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和市场平稳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法律法规,现就规范近期市场价格行为,对全体经营者提醒告诫如下:

一、恪守经营底线,依法诚信定价

辖区内各类生产、销售及服务经营者,应当严格落实价格诚信经营主体责任,自觉遵守价格管理法律法规,坚持公平合法、诚实信用、质价相符的经营原则。严禁利用考试季、节假日、电商大促等消费集中时段,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物价、变相涨价、囤积居奇,坚决杜绝利用信息不对称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自觉维护市场价格总体平稳。

二、严格明码标价,规范公示行为

所有线下经营门店、商超卖场及线上电商店铺、直播经营主体,必须全面落实明码标价制度,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商品展示页面、服务收费栏目清晰、准确、完整公示商品价格、服务项目、收费标准、计价单位、优惠规则等内容,做到价目齐全、标识规范、真实有效、货签对应。严禁不明码标价、虚标标价、模糊标价、价外加价、捆绑加价等违规行为,充分保障消费者知情权和选择权。

三、妥善处置纠纷,主动接受监督

各经营者要建立健全内部价格管理制度,常态化开展价格自查自纠,及时整改不规范标价、不规范促销等问题。畅通消费咨询、投诉、退费处理渠道,快速响应、妥善解决消费价格纠纷,主动接受行政监管和社会舆论监督。

请各经营者高度重视、立即落实本告诫要求,严守合规经营底线,共同维护公平有序、安全放心的市场消费环境。

特此告诫。

佳木斯国家农高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