麟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中、高考期间市场经营秩序规范的提醒告诫函
全县各相关经营主体:
2026年中、高考即将来临,为给广大考生营造安静、有序、放心的备考及考试环境,根据市场监管部门职责,现就中、高考期间全县市场经营秩序相关要求提醒告诫如下:
一、严禁噪音扰民影响备考考试
考试前及考试期间(6月5日-6月22日),所有商业经营场所、餐饮门店、沿街商户、夜市摊点必须严格遵守噪音管控规定;
严禁使用高音喇叭、外置音响设备进行促销宣传、播放广告,各类商业促销活动不得使用产生噪音的器材;
餐饮、娱乐等场所必须做好隔音措施,21:00后禁止产生超出环境噪声标准的经营噪音,考点周边500米范围内经营场所全天不得产生各类干扰性噪音;
冷链物流、建材批发等涉及装卸货的经营主体,需合理调整作业时间,避免夜间装卸、搬运货物产生噪音影响考生休息。
二、严格规范各类商品及服务价格
全县住宿、餐饮、文具用品、交通出行等相关经营主体必须严格执行明码标价规定,严禁价格违法行为;
考点周边酒店、民宿不得趁考试期间哄抬住宿价格,不得在标价之外加收未予标明的费用,不得强制捆绑消费;
餐饮经营主体、文具销售商户不得串通涨价、囤积居奇,售卖的餐饮、考试专用文具、饮用水等商品必须严格明码标价,不得变相涨价;
不得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一经发现存在价格欺诈、哄抬物价等违法行为,将依法从严从重查处。
三、严格规范经营行为守好安全底线
各经营主体必须落实主体责任,守法规范经营;
餐饮经营单位要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严禁售卖过期、变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考点周边餐饮单位要加大食材抽检力度,保障考生饮食安全;
文具经营商户严禁售卖假冒伪劣的2B铅笔、橡皮擦、中性笔等考试专用文具,严禁销售“作弊器材”“押题资料”等虚假宣传商品;
所有经营主体不得开展针对考生的虚假宣传、诱导消费等活动,不得借“祈福”“加分”等名义进行虚假营销误导消费者。
请各经营主体严格对照上述要求开展自查自纠,自觉规范经营行为。高中考期间我局将联合相关部门开展专项巡查,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从严从快查处,情节严重的将公开曝光并纳入信用惩戒范畴。广大群众如发现相关违法违规行为,可拨打12315热线投诉举报,共同为考生营造良好的考试环境。
麟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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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田育红
编辑:刘 琦
审核:冯伟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