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下事|穆雷.罗斯巴德:指控自由市场资本主义为“自私的物质主义”的荒谬
针对自由市场的诸多常见指责之一(甚至是自由市场的许多支持者也这么说)是,它反映和鼓励了肆无忌惮的“自私的物质主义”(selfishmaterialism)。批评者声言,尽管自由市场——不受阻碍的资本主义——最好地推进了人的“物质的”目的,它却使人从更高的理想上移开了注意力。它将人从精神的或智力的价值上引开,窒息了任何利他主义的精神。
首先,根本就没有“经济目的”这回事。经济完全是一个人采取手段以求实现任何目的的过程。只要他愿意,任何人可以有任何目的,“自私的”或是“利他的”。在其他的精神因素相同的情况下,在市场上追求自己的货币收入最大化是符合个人的自我利益的。但是,这个最大化收入在此之后可用于“自私的”也可用于“利他的”目的。人们追求何种目的,不关人类行为学家的事。成功的商人可以用自己的金钱购买游艇,也可为贫困的孤儿建造居所。选择权归于商人。而问题的关键是,不论他追求什么样的目标,他必须在实现目标之前赚到钱。
其次,无论我们采纳何种道德哲学——不管是利他主义还是利己主义——我们不能批评在市场中追逐金钱。如果我们主张利己的社会伦理,那么显然,我们只能赞美在市场中追求货币收入的最大化,或货币收入与其他精神收入的混合物的最大化。这里不存在什么问题。然而,即使我们接受利他主义的伦理观,我们也必须同样热诚地赞美货币收入的最大化,因为从市场中取得的收入是一个人为他人提供的服务的社会性指数,至少在任何服务均可交换的意义上是这样的。一个人的收入越高,他为他人提供的服务就越多。事实上,对于利他主义者来说,当个人的货币收入最大化与其精神收入最大化相冲突时,赞同前者应当比赞同后者更为容易。因此,坚定的利他主义者必须谴责某人拒绝接受更高待遇的工作而偏好更低报酬的工作。无论这个人有什么理由,他是在公然藐视消费者也就是他在社会中的同胞已明确表达出来的期望。
因而,如果一位煤矿工人接受一份更舒适但报酬较前一职位低的食品店店员的工作,坚定的利他主义者必须严惩这位工人,因为他剥夺了同胞本可享受而且需要的利益。坚定的利他主义者必须直面一项事实,即市场上的货币收入反映了为他人提供的服务,而精神收入纯粹是个人所有的或“自私的”收益。
这一分析直接适用于对休闲的追求。我们已经看到,休闲对人类而言是一项基本的消费品。但是,坚定的利他主义者将不得不拒绝每个工人有任何休闲活动——或至少会拒绝工人在维持其产量而必不可少的休息之外不得有哪怕一个小时的闲暇,因为休闲活动会花一个小时,就减少了为同胞服务的一个小时。“消费者主权”的坚定倡导者将不得不赞成奴役游手好闲者或那些喜欢按自己的方式服务消费者的人。坚定的利他主义者不应鄙视对金钱收入的追逐,而是应当赞赏在市场上对货币的追逐——不论是因为厌恶某种工作,偏好报酬更低的工作,还是喜欢休闲。因此,那些批评在市场上追逐金钱的利他主义者,按他们自己的说法,也是错误的。
“物质主义”之指责同样是错误的。市场所涉及的必然不是“物质性”财货,而是可以交换的财货。固然,所有的物质性财货都是可以交换的(除开人本身之外),但是市场上也在交易许多非物质的财货。例如,一个人可以花钱买食品或汽车之外,也可以听音乐会或聘用律师。绝对没有任何理由说,市场经济助长了物质或非物质的商品;它只是让每个人自由地选择自己的消费模式。
最后一点,一个正在发展的市场经济可以满足越来越多的人们对可交换财货的需求。结果,可交换财货的边际效用随时间递减,而不可交换的物品之边际效用递增。简而言之,“可交换的”价值的更大满足意味着在“不可交换”的价值的边际重要性提高。因此,正在发展的资本主义不是在助长“物质主义的”价值观,而是恰恰相反。
(摘自穆雷.罗斯巴德《权力与市场》第六章:反市场的伦理学:人类行为学的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