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发布纠治旅游市场乱象违法违规典型案例(2026年第6期)

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引导旅游经营者自觉守法经营,维护出境旅游市场秩序,现将近期查处的两起涉及出境旅游业务的典型案例公布如下。
案例一
四川航空旅行社有限公司高新分公司、四川美丽华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组织赴非出境旅游目的地案
案情概要:2025年4月至5月,四川航空旅行社有限公司高新分公司招徕田某等5名旅游者参加“意大利一地深度10天游”行程,并在征得旅游者同意后,将业务委托给四川美丽华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履行合同义务、完成旅游行程。经查,上述行程中包含国务院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中国公民出境旅游目的地之外的地区。四川航空旅行社有限公司高新分公司的行为违反了《旅行社条例》第二十五条关于“旅行社不得组织旅游者前往未经公布的目的地”的规定;四川美丽华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的行为违反了同条关于“旅行社不得接受委托组织旅游者前往未经公布的目的地”的规定。2026年3月,成都市文化广电旅游局依据《旅行社条例》第五十一条,对上述两家旅行社分别作出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
典型意义:出境旅游目的地管理制度是国家规范出境游市场、保障游客安全与权益的重要措施。擅自组织游客前往非目的地国家或地区,不仅扰乱出境游市场秩序,更可能引发安全风险和维权障碍。本案中,委托方与受托方均被依法同罚,体现了纠治旅游市场乱象对出境游业务全链条、各环节的严格监管。警示所有经营出境业务的旅行社:必须严格遵守目的地管理规定,不得以任何形式组织、安排或委托前往非目的地国家或地区,否则将面临严厉处罚。
案例二
四川全球通国际旅行社股份公司武侯区第二分社整改期内再次违规安排非目的地行程案
案情概要:2025年9月,成都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开展网络巡查时,发现四川全球通国际旅行社股份公司武侯区第二分社在马蜂窝网站宣传招徕的旅游产品中存在违反规定的行程安排,执法人员当即责令其立即整改。2025年11月,执法人员在去哪儿平台再次对该分社开设的店铺进行远程勘验,发现其仍在宣传招徕相同违规行程安排,属于整改期内再次违法。该分社的行为违反了《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六项关于“旅游团队不得安排旅游者前往未经批准的目的地”的规定。2026年3月,成都市文化广电旅游局依法对该分社作出暂停经营出国旅游业务30日的行政处罚。
典型意义:本案是纠治旅游市场乱象中强化线上旅游市场常态化监测、严查“屡教不改”行为的典型案例。当事旅行社在首次被责令整改后,不仅未彻底纠正,反而更换平台继续实施相同违法行为,主观恶意明显。执法部门通过持续网络巡查锁定证据,依法暂停其出国旅游业务经营。这充分表明:网络不是法外之地,整改不是“走过场”;对拒不改正、顶风违法的旅行社,将采取比罚款更具威慑力的业务限制措施,坚决维护出境旅游市场秩序。
关注我们


往期回顾


关注“文旅成都”,每日文旅热点和爆点都不会错过
找到我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