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网红食品”消费安全提示


通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网红食品”消费安全提示

全县食品生产经营者、广大消费者:

当前直播电商带动各类“网红食品”热销,极大丰富了消费选择,但也滋生虚假宣传、制假售假、质量不达标等安全问题。为规范“网红食品”经营秩序、严查各类违法行为、保障群众饮食安全与合法权益,从即日起,开展为期半年的“网红食品”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通渭县市场监管局温馨提醒广大生产经营者合规经营、消费者理性消费,遇违法问题及时维权。
一、整治重点“网红食品”
本次整治聚焦全省“7+2”类高风险网红食品,涵盖全国重点整治7类、全省重点整治2类,具体品类如下:
(一)7类全国整治重点品种
1.饮料类:固体饮料(蛋白粉等)、果蔬汁饮料;
2.方便食品类:代餐粉、营养粉等冲调食品;
3.肉制品类:预制调理肉、原切/鲜切肉、泡椒凤爪、风味肉干等熟制肉制品;
4.代用茶类:宣称有减肥、降脂等功效的代用茶产品;
5.乳制品类:驼乳粉等各类乳粉产品;
6.特殊膳食类:各类运动营养补充品;
7.糖果制品类:压片糖果、磷虾油等凝胶糖果。
(二)2类全省整治重点品种
1.风味发酵乳:标注“0添加”“无负担”等宣传话术的产品;
2.速溶咖啡:标注“燃脂”“塑身”等功效宣传的产品。
二、整治重点单位
网络电商、直播、社交平台经营者;入网商家、直播间运营者、直播从业人员;广告主、广告经营者、代言人及各类线上线下网红食品生产经营主体。
三、整治重点问题
1.制售假冒伪劣。严查掺杂掺假、以次充好、标签造假、过期翻新、冒用厂址、虚假标注产地等违法行为。
2.资质不合规。严查无证生产经营、冒用/伪造资质;整治平台未落实入网商家资质审核、日常监管等履职不到位问题。
3.“两超一非”问题。严打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以及非法添加药品、非食用物质等违法犯罪行为。
4.委托生产不规范。整治委托无资质企业生产、质量管控缺失、标签标注不规范,以及通过合同规避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等行为。
5.虚假违法营销。严查直播暗语营销、虚构专业人设,虚假宣称食品治病、保健、减脂等功能,伪造产品产地、成分、认证等虚假宣传行为。
四、安全提示及维权须知
(一)食品生产者
1.合规生产经营。严格按许可范围生产,不超量超范围使用添加剂,严禁非法添加、制假售假、翻新过期食品。
2.规范产品标签。如实标注生产日期、配料、厂址、执行标准等信息,杜绝虚假标注、夸大功效。
3.规范委托代工。选择资质齐全的合作企业,落实质量监管责任,严禁通过合同规避安全主体责任。
4.坚守诚信底线。普通食品不得宣传减肥、降脂、治病、保健等功效,杜绝配合流量营销虚假宣传。
(二)食品经营者
1.严格进货查验。核验供货商资质、产品合格证明,坚决不采购、不销售三无、过期、假冒、标签违规网红食品。
2.规范营销宣传。杜绝直播暗语、虚构人设等营销套路,不炒作“燃脂、塑身、治病、零添加”等虚假功效话术。
3.平台压实责任。电商、直播平台需严格审核入驻商家资质,常态化巡查排查,及时下架违规产品、处置违规主体。
4.规范经营台账。完善进销货记录,留存经营凭证,主动配合市场监管部门检查整改。
(三)消费者
1.理性消费不盲从。谨慎对待网红推荐、直播带货宣传,不相信普通食品可以治病、瘦身、降脂等虚假话术。
2.仔细查验产品信息。购买时核对生产许可证、配料表、生产日期、保质期,拒收三无、过期、标签异常食品。
3.妥善留存凭证。线上消费务必保存直播录屏、订单、付款记录、聊天记录等维权凭证。
4.主动依法维权。发现制假售假、非法添加、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可拨打12315投诉举报。
  通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6月4日

图文:高选强

编辑何亚鹏

审核:杜   伟

审签:路晓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