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陵区市场监管局:网络餐饮食品安全典型案例公布(七)


海陵区市场监管局:网络餐饮食品安全典型案例公布(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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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全面筑牢网络餐饮食品安全防线,海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聚焦网络餐饮领域食品安全突出问题,精准发力,从严执法,查办一批违法案件,压紧压实网络交易第三方平台和入网餐饮服务经营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现公布一批典型案例。

案例一

涉嫌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经营案

2026年5月末,海陵区市场监管局对海陵区四小只果果水果店开展网络餐饮专项检查时,发现该店无食品经营许可证,但其在微信小程序内开设网店,进行水果切、酸奶碗、鲜榨果汁等食品、饮品制售。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现已对其立案调查。

案例二

未使用食安封签案

2026年4月末,海陵区市场监管局对海陵区冰林火锅店开展网络餐饮专项检查时,发现该店对外卖送餐过程中的直接入口食品,未按规定使用封签对包装进行密封,配送餐食包装处于可随意开启状态。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江苏省食品安全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海陵区市场监管局依据《江苏省食品安全条例》第七十六条,责令当事人改正,并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目前当事人已整改到位。

案例三

加工制作过程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案

2026年4月末,海陵区市场监管局对海陵区鹏仔私房菜馆开展网络餐饮专项检查时,发现该店厨房油烟机污渍较厚,调味料未加盖。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海陵区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改正,并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目前当事人已整改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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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陆丽倩

撰稿:卢   莹

来源:餐饮安全监管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