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26年第2期)


和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26年第2期)

近期,和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食用农产品抽检52批次,三小食品抽检30批次,网络食品专项抽检15批次,学校食堂餐饮食品抽检80批次,医院食堂、养老福利机构食堂抽检3批次,180批次样品,检出1批次样品不合格,发现的主要问题是添加剂超标,现将抽检信息通告如下:

和田市绿丰干鲜果品店销售的精品桂圆(龙眼),经营地址:新疆和田地区和田市天山西路6号北慕瓜果市场B1区内11号二氧化硫(最大使用量以二氧化硫残留量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在市场上发现或购买到附件所列的不合格食品,请拨打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12315进行投诉举报。

特此通告。

附件:1.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2.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产品不合格信息

3.部分不合格项目小知识

附件3

不合格项目小知识

二氧化硫

二氧化硫是一种允许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具有护色、防腐、漂白和抗氧化等作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24)中规定,龙眼中二氧化硫残留量不得超过0.05g/kg。龙眼中二氧化硫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农户为保鲜,从而超量使用;也可能是使用时不计量或计量不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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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阿依古再丽·喀斯木
审核:熊庭新
终审:阿不来提·阿不拉
日期:2026/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