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抚示范区市场监管局关于规范“五一”“端午”期间市场价格行为的提醒告诫书


沈抚示范区市场监管局关于规范“五一”“端午”期间市场价格行为的提醒告诫书

沈抚示范区市场监管局

关于规范“五一”“端午”期间市场价格行为的

提醒告诫书

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

2026年“五一”假期将至,为进一步规范市场价格行为,维护节日期间旅游市场价格秩序,营造公平、诚信、和谐的旅游消费环境,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现对沈抚示范区相关市场经营者提醒告诫如下:

一、落实主体责任,依法合规经营。各相关经营者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法律法规和价格政策,严格落实价格管理主体责任,自觉规范价格行为。

二、严格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示范区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必须严格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不得借节假日期间提高价格,水电气暖行业要严格执行政府定价,景点、客运企业等经营者要严格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做好价格收费公示,严禁趁节日之际乱涨价、乱收费。

三、严格执行明码标价规定。各相关经营者要严格落实明码标价有关规定,粮油肉蛋菜奶等民生商品要切实做到价目齐全、标价内容真实准确、标识醒目,价格有变化的,及时更换标价签(牌),宾馆、民宿、餐饮等服务行业经营者要严格做好明码标价工作,标价内容要真实准确,价格发生变动时,要及时进行调整,旅游景点要严格落实门票价格及优惠政策,并在显著位置做好收费公示,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自本提醒告诫书发出之日起,各相关经营者要认真对照有关要求,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积极开展自查自纠,进一步规范价格行为。沈抚示范区市场监管局将加大巡查力度,依法查处各类价格违法行为。对经提醒告诫后仍未整改规范、群众反映强烈的价格违法行为,从严从快予以查处,对影响恶劣、情节严重的违法案件将予以公开曝光。

若发现相关价格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12345、12315热线进行投诉举报。

沈抚示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