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垄断,95%反药品垄断:市场总局对自己人毫不手软


反垄断,95%反药品垄断:市场总局对自己人毫不手软

6月5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中国反垄断执法年度报告(2025)》:罚没款合计6.53亿元,全年4起医药领域案件的罚没金额超过6.2亿元,占总罚没款的95%以上。​ 医药,是2025年反垄断唯一的”主战场”。

6月5日,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反垄断局)发布《中国反垄断执法年度报告(2025)》:全年立案垄断案件20件,办结22件,罚没款合计6.53亿元;审结经营者集中706件,同比增长9.8%。


、一份年报,两组数字,左一巴掌,右一巴掌

表面看,6.53亿这个数字不算惊人。但拆开结构,一条清晰的逻辑链浮出水面——

全年4起医药领域案件的罚没金额超过6.2亿元,占总罚没款的95%以上。​ 医药,是2025年反垄断唯一的”主战场”。

很多人容易忽略一个体制事实:药企的主管部门是药监局,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NMPA)上司正是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SAMR)。​ 也就是说,左手管着你”能不能上市、合不合规”(药监),右手管着你”能不能垄断、怎么竞争”(反垄断)。

2025年的反垄断数据证明:市场总局对自己徒子徒孙,毫不手软。


两大标杆案:不只是罚钱,是在立规矩

⚡① 甲硫酸新斯的明注射液垄断协议案|罚没 2.23亿元

上海信谊联合等3家企业在2020—2023年间共谋提价+划分公立医院/民营医院销售市场,推动这款治疗重症肌无力的救命药价格暴涨。上海市市场监管局顶格处罚(上一年度销售额的10%),更关键的是——

首次对自然人追责:时任相关事业部总经理郭某被判个人罚款50万元。**

“企业 + 组织者 + 责任人”三重惩戒,从此成为医药垄断案的标配。

⚡② 地塞米松磷酸钠原料药垄断协议案|罚没 3.62亿元

组织者郭某某串联4家企业固定价格、瓜分市场,导致其塞米松磷酸钠原料药价格一度疯涨282倍。该案同样实现了三重追责,并推动涉案药品降价幅度接近94%

两案叠加,传递的信息非常直白:民生急救药的”控货—抬价—分润”玩法,监管已经做到人尽皆知,且不再只罚公司账户。


更深层的转向:药监与反垄断的”双剑合璧”

既然药监和反垄断都在市场总局这个”大屋顶”下,监管的视角就不再割裂,而是呈现出全链条穿透的特征。

3.1《关于药品领域的反垄断指南》(2025年1月出台)

这是国内首次在指南层面明确规制两类与专利深度绑定的行为:

3.1.1反向支付协议(Pay-for-Delay):原研药企向仿制药企”付费换延期”,实质是拿专利外衣包裹市场分割

💡 中国最高法”沙格列汀”案(2021)最高法知民终388号:反向支付,第一次被中国法官拿放大镜照

原研(BMS/后转给阿斯利康)为保沙格列汀专利不被无效,与无效请求人威凯尔(Vcare)签和解协议:威凯尔撤无效,换来可在到期前5年多就实施专利;其关联方奥赛康据此推沙格列汀片上市→阿斯利康诉奥赛康侵权被一审驳回→最高法审查撤上诉时,认出这就是反向支付外观,做反垄断初步审查,但因专利已到期裁定准撤,留下审查框架警示行业。

💡 美国首例反向支付被罚:围绕便秘药 Amitiza(lubiprostone,原Sucampo/武田),原告(批发商、连锁药房/零售商、医保支付方等)指控武田通过与仿制药企 Par​ 等达成的和解/安排构成 付费延迟,人为挡住更低价仿制药更早上市。2026年5月19日,波士顿联邦地区法院宣判,日本制药巨头武田在“付费延迟(Pay-for-Delay)”反垄断诉讼中一审败诉,被判支付8.85亿美元赔偿金。 若按美国反垄断法经典的三倍赔偿条款计算,这笔罚款最终可能飙升至约25亿美元(约合人民币170亿元)。 

3.1.2产品跳转(Product Hopping):在专利悬崖前,将原研药切换为新配方/新剂型,阻断仿制药替代通道 

3.2 首起禁止型经营者集中:武汉用通收购山东华泰制药

这是2008年《反垄断法》施行以来第四起被禁止的经营者集中,更是首起未达申报标准但仍被禁止的案件。

市场总局:只要涉及到药品供给安全和竞争格局,哪怕是你内部的股权重组,药监和反垄断也会联手”说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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