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执法必看:《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有关事项审批表》填写指南
在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过程中,《行政处罚案件有关事项审批表》是使用频率最高、覆盖场景最广的内部审批文书之一。无论是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先行登记保存,还是延长办案期限、进行处罚告知,都离不开这张表。
然而,很多基层执法人员在填写“理由及依据”一栏时,常常无从下笔,或者写得过于口语化、不规范。本文结合《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文书格式范本》及各地执法实践,为大家系统梳理该表的填写要点。
一、文书定位与适用范围
首先明确,这张表是 “内部审批”文书,不同于告知书或决定书(外部文书)。它是办案人员向部门负责人请示批准某一具体执法动作的“请示报告”。
根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文书格式范本》使用指南,该表主要适用于以下场景:
· 回避决定
· 采取/解除先行登记保存措施
· 采取/延长/解除行政强制措施(查封、扣押)
· 中止/恢复案件调查
· 延长办案期限
· 指定听证主持人
· 责令改正(非处罚决定书中一并表述的单独责令改正)
· 行政处罚告知(含听证告知)
· 申请强制执行等
二、通用填写规范
(一)案件名称
公式:当事人全称 + 涉嫌 + 违法行为定性 + 案
示例:“某县某超市涉嫌销售超过保质期食品案”
注意:在未经最终处罚决定前,必须加上“涉嫌”二字。
(二)审批事项
要求:高度概括,一目了然。明确写出你要申请做什么。
示例:
· “拟对涉案物品采取扣押行政强制措施”
· “拟延长本案办案期限三十日”
· “拟对某公司进行行政处罚告知”
(三)提请审批的理由及依据 —— 本文书核心
这一栏是体现执法严谨性的关键,必须遵循 “事实概要 + 法律依据 + 必要性/法定情节” 的逻辑。
通用公式:
当事人在……(简述违法事实)过程中,本局依法进行了调查取证。因……(陈述需要采取该事项的具体原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第XX条第X款……(引用具体的授权法条),为防止……(引用法条目的),特申请……(重复审批事项)。
(四)办案人员与机构意见
· 办案人员签字:必须双人执法,两人均需亲笔签名。
· 办案机构负责人意见:简要写明是否同意。
三、分场景填写示例
场景一:实施查封/扣押(行政强制措施)
案件名称:某县某超市涉嫌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白酒案
审批事项:拟对涉案白酒实施扣押行政强制措施
提请审批的理由及依据:
2025年5月20日,本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其仓库内存放的“XX牌白酒”共100箱,包装粗糙,当事人现场无法提供进货凭证,涉嫌为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因上述商品可能被转移、藏匿,为防止证据灭失及违法后果扩大,特申请对上述涉案物品实施扣押行政强制措施。
场景二:先行登记保存
案件名称:某科技有限公司涉嫌虚假宣传案
审批事项:拟对涉案电子数据采取先行登记保存措施
提请审批的理由及依据:
在案件调查过程中,执法人员发现当事人经营场所电脑内存有涉嫌违法的产品宣传文案电子数据。鉴于电子数据具有极易被篡改和删除的特性,若不及时保存将导致关键证据灭失。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六条及《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三十四条之规定,特申请对上述电子数据进行先行登记保存。
场景三:延长办案期限
案件名称:某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涉嫌经营不合格医用口罩案
审批事项:拟延长本案办案期限三十日
提请审批的理由及依据:
本案于2025年1月10日立案,定于2025年4月9日到期(届满)。因本案涉及外省供应商,需委托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协查取证,目前协查函已发出但尚未收到回复,案情较为复杂,且涉案金额较大,无法在九十日内办结。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六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特申请延长办案期限三十日(至2025年5月9日)。
场景四:行政处罚告知(一般情形)
案件名称:某县某超市涉嫌销售超过保质期食品案
审批事项:拟对某县某超市进行行政处罚告知
提请审批的理由及依据:
本案于2025年1月10日立案调查。现已查明:2025年1月10日,本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在该超市货架上发现“XX牌红烧牛肉面”20桶,生产日期2024年7月1日,保质期6个月,已超过保质期,货值金额共计100元,尚未售出,无违法所得。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禁止生产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鉴于货值金额较小且食品未售出,拟给予如下行政处罚:1.没收涉案过期方便面20桶;2.罚款人民币50000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之规定,特申请向当事人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告知其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内容、事实、理由、依据,以及依法享有陈述、申辩的权利。
场景五:行政处罚听证告知(涉及较大数额罚款等)
案件名称:某市某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涉嫌未经许可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案
审批事项:拟对某市某医疗器械有限公司进行行政处罚听证告知
提请审批的理由及依据:
本案于2025年11月1日立案调查。现已查明:当事人在未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于2025年10月销售第三类医疗器械“XX植入式心脏起搏器”10套,货值金额共计30万元,违法所得5万元。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拟给予如下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5万元;2.没收违法经营的医疗器械;3.罚款人民币300万元。
因拟作出的罚款数额为300万元,属于《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听证办法》第五条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本省标准为法人10万元以上),当事人依法享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六十三条及《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四十六条之规定,特申请向当事人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告知其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内容、事实、理由、依据,以及依法享有陈述、申辩和要求听证的权利。
四、填写注意事项汇总
通用注意事项
· 案件名称:必须包含“涉嫌”二字,当事人名称须与营业执照或身份证一致。
· 法条引用:必须精确到“条、款、项、目”,不可笼统写。
· 逻辑闭环:事实 → 法条 → 申请事项,三者缺一不可。
· 内部审批:注意区分内部审批与外部送达,措辞上使用“拟”“特申请”。
场景专用注意事项
· 强制措施:必须有实体法授权依据,不能仅引用《程序规定》。
· 先行登记保存:期限7天,需说明“证据可能灭失或难以取得”的紧迫性。
· 延长办案期限:需注明立案日期和原到期日期,每次延长不超过30日。
· 处罚告知:必须写明违法事实、定性依据、处罚依据及拟处罚内容。
· 听证告知:必须明确告知听证权利,并核实是否达到听证标准。
五、常见错误避坑指南
❌ 错误一:滥用《程序规定》作为强制措施依据
错误写法:“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申请扣押。”
正确写法:必须落实到实体法。查过期食品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一十条,查价格违法依据《价格法》第三十四条。《程序规定》是通用程序规定,不能作为行政强制措施的实质依据。
❌ 错误二:理由与事项不匹配
错误写法:申请“延长强制措施期限”,理由却写“因案件复杂,需延长办案期限”。
正确写法:申请延长强制措施,理由应是“因检验或鉴定报告尚未出具”或“涉案物品尚在扣押期限内需继续调查”。
❌ 错误三:案件名称写简称
错误写法:“李某无照经营案”
正确写法:“李某某涉嫌无照经营案”,且李某某须为身份证上的全名或营业执照上的法定名称。
❌ 错误四:处罚告知遗漏拟处罚内容
错误写法:只写“拟进行行政处罚告知”,不写具体罚什么。
正确写法:必须写明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具体内容(罚款金额、没收物品数量、资格罚等),这是告知的实质内容。
❌ 错误五:涉及听证未注明听证权利
错误写法:只写“依据《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不写听证依据。
正确写法:涉及较大数额罚款、责令停产停业等,必须同时引用《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三条及《听证办法》相关条款。
六、完整填写示例
案件名称:沧州市运河区诚信超市涉嫌销售超过保质期方便面案
审批事项:拟对涉案方便面实施扣押行政强制措施
提请审批的理由及依据:
2025年6月1日,本局执法人员依法对沧州市运河区诚信超市进行检查,在该超市货架上发现“XX牌红烧牛肉面”20桶,生产日期为2024年1月1日,保质期6个月,已超过保质期。上述食品涉嫌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一十条第一款第(四)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有权采取下列措施……对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进行查封、扣押”的规定,为防止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继续流入市场,特申请对上述20桶过期方便面实施扣押行政强制措施。
办案人员:张三、李四
办案机构负责人意见:同意
机关负责人意见:同意
结语
《行政处罚案件有关事项审批表》是连接现场执法与行政决定的桥梁。写好它的秘诀不在于“辞藻华丽”,而在于逻辑闭环:
为什么要做(事实)——凭什么能做(法条)——我要做什么(申请事项)
希望基层的战友们通过掌握这个逻辑,既能规范执法程序、提升文书质量,也能更好地保护自己。欢迎收藏、转发,供一线办案参考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