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市场规则2026年中变化——第25期 | 山东


电力市场规则2026年中变化——第25期 | 山东

一、政策主要变化

现货市场构成

山东省现货市场构成包括三个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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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市场:包括日前市场经济出清和日前可靠性机组组合两个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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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内市场:为市场主体提供调整日前计划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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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时市场:实时平衡电力供需

日前市场经济出清环节:根据市场主体申报的电量和电价,进行安全约束经济调度计算,确定各时段的出清电量和电价。日前可靠性机组组合环节:根据电网安全约束和机组运行约束,确定各发电机组的启停状态和出力曲线。

具体时间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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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市场申报时间:运行日前一天8:00-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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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市场出清时间:运行日前一天14:00-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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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内市场申报时间:运行日前一天18:00至次日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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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时市场出清时间:运行日每15分钟滚动出清

二级限价机制

山东省创新性地建立了二级限价机制,具体规定如下:

触发条件:当日前市场或实时市场统一结算点电价连续7天超过现货市场申报上限时,次日起执行二级出清限价。

二级限价计算公式:二级限价上限=一级出清限价上限×(1-20%)=一级出清限价上限×0.8

具体数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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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出清限价上限:1.5/千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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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限价上限:1.5×0.8=1.2/千瓦时

解除条件:当统一结算点电价连续7天低于二级限价上限时,次日起恢复执行一级出清限价。

二级限价机制的意义:防止现货价格持续高位运行,保护用户利益;引导市场主体优化报价策略,促进市场价格回归合理水平。

新型主体准入条件

新政策对新型主体准入进行了明确规定:

虚拟电厂准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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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具备聚合可调节负荷以及分布式电源、新型储能等资源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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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合容量不低于10兆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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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备分时计量和远程控制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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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备功率预测和优化调度能力

储能电站准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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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储能电站容量不低于10兆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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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备充放电能力和功率预测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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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备远程调控和数据传输能力

分布式电源聚合准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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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合容量不低于10兆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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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备远程调控和数据传输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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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合的分布式电源需取得发电业务许可证

结算规则细化

结算公式方面,采用差量结算模式。发电企业电费结算公式为:
C
发电=Σ[Q中长期×(P中长期+P日前-P参考)]+Σ[(Q日前-Q中长期净)×P日前]+Σ[(Q实时-Q日前)×P实时]

用户侧结算采用统一结算点电价,计算公式为:
C
用户=Σ[Q中长期×P中长期]+Σ[(Q日前-Q中长期净)×P日前]+Σ[(Q实时-Q日前)×P实时]

偏差考核方面,设置了分时段偏差考核机制。峰时段偏差考核标准为现货均价的1.3倍,平时段为1.1倍,谷时段为0.9倍。考核公式为:考核费用=|偏差电量|×(现货均价×考核系数合约价格)

二、对市场主体的影响

对发电企业的影响

新政策对发电企业产生了多方面影响。二级限价机制使发电企业在价格持续高位时面临收益上限约束,需要优化报价策略。建议发电企业在二级限价触发前,合理调整报价,避免价格持续高位运行。

新型主体准入条件为储能电站、虚拟电厂等新型主体提供了明确的参与路径。储能电站可通过参与现货市场获取充放电价差收益;虚拟电厂可通过聚合分布式资源参与市场,获取聚合服务收益。

对电力用户的影响

二级限价机制保护了用户利益,防止现货价格持续高位运行。当价格连续7天超过上限时,二级限价自动启动,降低用户用电成本风险。

新型主体准入条件使用户有更多机会参与需求响应和虚拟电厂聚合。用户可通过聚合可调节负荷参与虚拟电厂,获取需求响应收益。建议用户关注虚拟电厂聚合机会,优化用电负荷曲线。

对售电公司的影响

二级限价机制增加了售电公司的经营风险预测难度。售电公司需要关注二级限价触发条件,合理安排中长期合约与现货市场比例。建议售电公司在二级限价触发前,增加中长期合约签订比例,降低现货市场风险敞口。

新型主体准入条件为售电公司提供了新的业务机会。售电公司可开发虚拟电厂业务,聚合用户可调节负荷参与市场,获取聚合服务收益。

三、关键条款解读

中长期合约签订要点

中长期合约签订应遵循以下原则:一是电量规模适度,发电企业签订比例建议为年度预计发电量的65-75%,用户签订比例为年度预计用电量的60-70%。二是价格机制灵活,可采用固定价格或浮动价格。三是曲线分解合理,年度合约应分解到月度和时段。

合约分解公式为:月度分解电量=年度合约电量×月度权重系数。山东省夏季(6-8月)用电量约占全年的30%,冬季(12-2月)约占28%,春秋季约占42%。时段分解方面,峰时段约占全天用电量的40%,平时段约占35%,谷时段约占25%

现货市场参与流程

现货市场参与流程包括以下步骤:第一步,市场主体在电力交易平台完成注册,提交资质材料。第二步,参与市场申报,发电企业申报电量和电价,用户申报电量需求或价格响应。第三步,调度机构进行日前市场经济出清和日前可靠性机组组合计算。第四步,日内市场和实时市场滚动出清。第五步,根据计量数据和出清结果进行电费结算。

申报时间节点:日前市场在运行日前一天8:00-10:00申报,14:00-16:00出清;日内市场在运行日前一天18:00至次日6:00分时段申报和出清;实时市场在运行日每15分钟滚动出清。

二级限价机制应对

二级限价触发条件监测:市场主体应密切关注统一结算点电价走势,当价格连续超过上限时,及时调整策略。

二级限价期间应对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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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电企业:优化报价策略,合理控制出力,避免价格持续高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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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增加中长期合约签订比例,降低现货市场风险敞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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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电公司:调整合约组合,增加中长期合约比例

二级限价解除后恢复策略:当二级限价解除后,市场主体可逐步恢复原有策略,但仍需关注价格走势,避免再次触发二级限价。

四、政策应对建议

【发电企业应对建议】:一是加强成本管控,提升竞争力。燃煤电厂优化配煤掺烧,降低燃料成本;燃气电厂争取稳定气源,降低气价风险。二是提升市场报价能力,建立专业交易团队,加强市场分析研判。三是合理签订中长期合约,锁定基础收益,建议签订比例为年度发电量的60-70%。四是关注二级限价机制,优化报价策略,避免价格持续高位。五是新型主体积极参与市场,获取额外收益。

【电力用户应对建议】:一是科学预测用电需求,合理签订中长期合约,建议签订比例为年度用电量的60-70%。二是优化用电负荷曲线,错峰用电,降低用电成本。三是选择合适购电方式,大型用户直接参与批发市场,中小用户选择售电公司代理。四是关注二级限价机制,合理安排中长期合约比例。五是参与虚拟电厂聚合,获取需求响应收益。

【售电公司应对建议】:一是加强客户管理,建立用电档案,提高负荷预测精度。二是优化合约组合,将代理电量的70%左右通过中长期合约锁定。三是建立风险防控机制,设置止损点,控制经营风险。四是关注二级限价机制,及时调整策略。五是开发虚拟电厂业务,聚合用户可调节负荷参与市场。

【提示】

本文基于最新政策文件整理,具体执行以官方正式文件为准。建议市场主体持续关注政策动态,及时调整经营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