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企业商业秘密维权举报方式的公告

为加大侵犯商业秘密的打击力度,切实保护企业合法权益,快速响应企业维权诉求,大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特公布企业商业秘密维权举报方式。
一、受理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条经营者不得实施下列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
(一)以盗窃、贿赂、欺诈、胁迫、电子侵入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三)违反保密义务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
(四)教唆、引诱、帮助他人违反保密义务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获取、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经营者以外的其他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实施前款所列违法行为的,视为侵犯商业秘密。
第三人明知或者应知商业秘密权利人的员工、前员工或者其他单位、个人实施本条第一款所列违法行为,仍获取、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该商业秘密的,视为侵犯商业秘密。
本法所称的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具有商业价值并经权利人采取相应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经营信息等商业信息。
二、举报注意事项
如经营者的商业秘密受到侵犯,可通过多种方式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在提交举报材料时,通常需包含以下内容:
(一)举报人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联系方式等;
(二)被举报人的基本信息,如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
(三)详细的举报内容,包括被举报人涉嫌违法的事实、时间、地点、手段等相关信息;
(四)相关证据材料,包括图片、视频、文字说明、经营者采取商业秘密保密措施的相关证据等。提供的图片和视频应尽可能清晰,以便了解现场情况;线索和证据材料应真实可靠,尽量详尽,以便进行调查核实。
三、受理举报途径
举报电话:12315、12345
举报邮箱:slzx12315@163.com
网络渠道:全国12315平台(www.12315.cn,微信、支付宝小程序搜索12315)
来信地址:大庆市萨尔图区晚报大街1号(大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邮政编码163311)
来访地址:大庆市萨尔图区晚报大街1号(大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大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6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