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度解读 | 山东电力市场新规落地!虚拟电厂分类细化、黑启动高额补偿政策来袭
6月8日,国家能源局山东监管办公室发布两份电力领域新规征求意见稿,分别为《山东省电力并网运行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与《山东省电力辅助服务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进一步细化山东电力辅助服务市场规则、规范新型主体并网运营,为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完善制度支撑。
新规重点明确虚拟电厂标准化分类准入规则,根据聚合资源类型,将虚拟电厂划分为分布式发电类、储能类、负荷类三大聚合单元。
其中分布式发电类可聚合低压、小容量分布式光伏、分散式风电、配套储能及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并网资源,储能类聚焦分布式储能资源聚合,两类单元均设置不低于1兆瓦的最低聚合容量门槛,清晰划定新型市场主体参与标准。
同时文件明确电力调峰考核差异化执行机制:山东电力现货市场正常运行阶段,暂停执行有偿调峰考核相关条款;
仅在现货市场因突发情况停运时,启用既定调峰考核规则,贴合市场化运行实际,兼顾市场灵活性与电网运行稳定性。
此外,新规出台高额黑启动服务分级补偿标准,大幅提升电网应急保障激励力度。其中并网主体开展年度黑启动试验,可按30万元/次获得补偿;
若电网发生故障、主体提供实际黑启动并网服务,单次补偿标准高达1000万元,充分调动并网主体参与电网应急兜底保障的积极性。























(来源:山东省发改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