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开征集制售假劣肉制品食品安全相关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

静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开征集制售假劣肉制品食品安全相关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
为深入推进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严厉打击肉制品生产经营领域违法行为,切实筑牢全区食品安全防线,着力解决肉制品制假售假等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静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现面向社会公众公开征集肉制品相关违法违规案件线索,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二、征集线索范围
重点征集静海区范围内相关食品生产经营主体的违法犯罪线索,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未取得肉制品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等相关证照,擅自从事肉制品生产、销售、餐饮服务等行为。
2.采购、销售、使用来源不明、未经检验检疫、检验检疫不合格、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肉类产品等行为。
3.以低价肉制品冒充高价肉制品或以其他畜禽肉生产假冒牛(羊、驴)肉制品、以预制调理肉制品冒充“原切肉”“鲜切肉”等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欺诈消费者行为。
4.生产、加工、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肉制品。兽药残留超标、使用禁用药物、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过程中添加非食用物质(瘦肉精等)。
5.标签标识含有虚假内容。冒用他人厂名厂址,食品配料表标识与生产实际投料不符。伪造、涂改肉制品生产日期、延长保质期等。对经营肉制品作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宣传、发布违法广告。
6.经营感官性状异常、腐败变质、超过保质期的肉制品。
7.网络直播间未以显著方式或链接标识展示肉制品实际经营主体等信息;平台上肉制品经营者未在销售主页面刊载食品名称、净含量、成分或者配料表、保质期、产品标准代号、贮存条件、生产者名称、地址等信息,或刊载的信息与实际销售的食品标签信息不一致。
8.其他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肉类生产经营行为。
三、线索征集要求
1.为使所提供线索能够得到及时有效处理,请尽可能详细提供被举报对象(名称、地址、负责人等)、涉嫌违法犯罪事实(时间、地点和主要经过等)、相关证据(照片、视频、票据等)和联系方式等信息,保证内容真实、客观、具体。
2.欢迎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犯罪线索征集,市场监管部门将对问题线索进行认真核查,并严格保密线索提供人员信息。
四、线索征集方式
如您发现相关假劣肉制品违法犯罪线索,请及时拨打12315、12345进行举报,感谢您的支持!

来 源:食品生产科
校 对:刘少梅
审 核:侯希光
签 发:魏玉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