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改十年:历史镜鉴与南方电力市场的阶段性反思


电改十年:历史镜鉴与南方电力市场的阶段性反思

—— 兼论电力市场化进程中公平与效率的平衡之道

两千年前,《盐铁论》开启了中国历史上关于政府与市场关系的经典辩论,其核心命题至今仍具现实意义:公共资源的配置,如何在政府调控与市场活力之间找到最佳平衡点。电力作为国民经济的基础能源,其市场化改革关乎国计民生。2015 年新一轮电改启动以来,我国电力市场建设取得显著进展,但在南方五省的落地实践中,也出现了一些值得关注的阶段性问题,引发行业广泛讨论。

一、当前南方电力市场运行中的突出现象

2026 年以来,南方区域电力市场呈现明显的分化态势。广东、广西、贵州、海南四省售电行业普遍面临较大经营压力,部分地区出现售电公司欠费、亏损甚至退出市场的情况;而云南省电力市场运行相对平稳,实现了多方主体的基本共赢。
综合行业公开信息,当前市场运行中存在以下几个突出现象:

价格形成机制出现局部扭曲

:部分地区出现低于火电平均生产成本的零售报价,部分发售一体主体通过多种方式让利用户以抢占市场份额,导致行业整体盈利水平下降。

市场主体地位存在差异

:发售一体主体依托上游电源资源优势,在市场竞争中处于相对有利地位;独立售电公司在长协电量获取、成本对冲等方面面临一定困难。

区域规则设计存在差异

:各省在交易规则、结算方式、考核标准等方面的设计不尽相同,部分规则在执行过程中未能充分兼顾所有市场主体的利益。

国企经营考核导向有待优化

:部分发电企业仍将发电量、发电小时数、市场份额等作为重要考核指标,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企业的经营决策。

二、现象背后的深层原因分析

上述现象的产生,是多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既有改革过渡阶段的必然性,也有制度设计和执行层面的待完善之处:

1. 改革过渡阶段的利益调整阵痛

电力市场化改革是一场深刻的利益格局调整,涉及发电、输电、配电、售电等多个环节,以及政府、企业、用户等多方主体。在从计划电价向市场化定价转变的过程中,不同主体的利益诉求存在差异,难免会出现一些矛盾和摩擦。

2. 发售一体独立运营制度执行有待加强

《售电公司管理办法》明确要求发电企业全资、控股的售电公司实现人、财、物独立隔离,独立核算、自负盈亏。但在实际执行中,部分发售一体主体与母公司之间仍存在一定的业务关联和成本传导,未能完全实现真正意义上的独立运营。

3. 市场治理机制的代表性有待提升

电力市场管理委员会作为市场议事协调机构,其成员构成应充分体现各方主体的代表性。目前部分地区管委会成员中,发电企业和大型用电企业占比较高,独立售电公司和中小用户的话语权相对不足,导致部分规则在制定过程中未能充分听取所有利益相关方的意见。

4. 不同省份监管执行存在差异

三、云南模式的启示:平衡多方利益的市场化实践

云南省电力市场的平稳运行,为南方区域电力市场建设提供了有益借鉴。其核心经验在于,在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的前提下,注重平衡发电、售电、用户三方利益,建立了一套相对公平、透明、稳定的市场运行机制:

建立动态调整的交易基准价机制,按月结合水风光电源出力和供需情况核定交易价格,使电价能够真实反映市场供求关系和生产成本。

实行现货损益单独调节,不强行一刀切结算存量零售合同,尊重市场主体的合同意愿。

建立双向约束的偏差考核机制,既约束售电公司的投机行为,也对发电企业的履约行为进行规范。

稳步推进用户全面入市,逐步扩大市场化交易范围,培育多元化的市场主体。

云南的实践表明,只要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不断完善市场规则,加强市场监管,就完全可以实现电力市场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四、推动南方电力市场健康发展的几点思考

当前南方电力市场面临的问题,是改革发展中的问题,也必须通过深化改革来解决。结合南方区域电力市场建设的实际情况,提出以下几点思考:

1. 进一步完善国企经营考核机制

优化发电企业经营考核体系,合理调整发电量、市场份额等指标的权重,增加盈利、风险控制、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等指标的考核力度,引导企业更加注重经营效益和可持续发展。

2. 严格落实发售一体独立运营要求

加强对发售一体主体的监管,建立穿透式监管机制,定期核查其财务状况、交易行为和人员管理情况,确保其真正实现人、财、物独立隔离,独立参与市场竞争。

3. 优化市场治理机制

调整电力市场管理委员会成员构成,适当提高独立售电公司和中小用户代表的比例,增强规则制定的代表性和透明度。完善规则制定程序,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确保规则的公平性和科学性。

4. 统一区域市场规则

以南方区域电力市场转入正式运行为契机,加快统一五省交易规则、结算规则和考核标准,打破省间壁垒,促进电力资源在更大范围内优化配置。

5. 加强市场监管

建立健全市场力监测和预警机制,及时发现和纠正市场中的不规范行为。加大对低价倾销、串通报价、操纵市场等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结语

电力市场化改革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不可能一蹴而就。十年电改,我们取得了显著成就,也积累了宝贵经验。当前南方电力市场面临的挑战,是改革进入深水区后各种矛盾的集中体现。
历史的经验告诉我们,任何成功的改革都必须兼顾公平与效率,平衡各方利益。只要我们坚持 “管住中间、放开两头” 的电改初心,不断完善市场规则,加强市场监管,就一定能够解决当前面临的问题,推动我国电力市场化改革不断向前发展,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电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