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白山市场监督管理局治理网络餐饮食品安全问题典型案例

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今年以来,长白山市场监督管理局全面开展网络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依法查处多起违法案件。为强化以案释法、警示教育作用,现集中公布一批典型案例。望各网络餐饮服务平台及餐饮经营者切实扛起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以案为鉴、严守底线,坚持守法诚信经营。
案例一
美团业务人员冒用他人证照信息注册虚假网络店铺案
执法人员在外卖平台巡查时发现异常信息,一家入网餐饮店铺线上展示的门店图片与上传的证照信息不符。经调查核实后,发现该店为美团业务人员为了完成考核任务,在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的情况下,冒用他人证照上传平台注册虚假店铺,并进行了虚假交易和虚假评价。上述行为违反了《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等相关规定,我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对平台未履行审核义务的违法线索移送平台所在地市场监管局。
警示: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具有实体经营门店,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并在餐饮服务经营活动主页面进行公示,平台提供者应当通过实地核查等方式,对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等经营资质证书进行实质性审查,保证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经营资质证书载明的信息与实际情况相符,防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使用虚假或者他人的经营资质入网提供餐饮服务。
案例二
某炸串店从事网络餐饮服务时在网上刊载的食品名称与食品标签标识不一致案
执法人员在日常检查中发现3家网店在美团、淘宝闪购外卖平台中售卖食品标称“牛排”,经调查,实际产品名称为“西式烤排”,配料为鸡肉,并非“牛排”。当事人存在从事网络餐饮服务在网上刊载的食品名称与食品标签不一致的违法行为。上述行为违反了《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相关规定,我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警示:入网食品经营者应当确保网上刊载的食品名称、成分或者配料表、产地、保质期、贮存条件,生产者名称、地址等信息与食品标签或者标识一致。
案例三
某餐饮店未按规定实施生产经营过程控制要求案
执法人员在日常检查中发现当事人后厨环境卫生“脏乱差”,存在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当事人未按规定实施生产经营过程控制要求,后厨卫生不整洁易引发食品安全问题,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我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停业整顿。
警示: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加工制作餐饮食品应当维护食品贮存、加工等设施、设备,定期清洗、校验保温设施及冷藏、冷冻设施;经营场所环境应保持整洁,与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案例四
某餐饮店未经许可、擅自改变经营条件案
执法人员在日常检查中发现当事人将临时搭建的房屋作为代烤间进行食品加工,经调查,当事人未经许可或备案,擅自在后厨临时搭建场所增加操作间,该操作间条件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存在食品安全风险隐患。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我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停业整顿。
警示: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加工制作餐饮食品不得在加工操作区外加工制作,不得将订单委托其他食品经营者加工制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