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载|温馨提示】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关于收回登记注册部分下放行政权力事项的通告


【转载|温馨提示】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关于收回登记注册部分下放行政权力事项的通告

  2026年6月30日起,我区企业登记注册(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授权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公司,以及该公司投资设立并持有50%以上股权或者股份的公司的登记管理)、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核准、无行政区划企业名称登记初审事项由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实施,各盟市市场监管局不再办理。

  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审批端互联网登录网址:

http://117.154.157:7011/portal/jsp/public/login.jsp(2026年6月30日后适用)

  特此通告。

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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