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小型焚烧!西北一省环保市场开闸


鼓励小型焚烧!西北一省环保市场开闸

文章来源于:E20水网固废网


近日,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青海省城乡生活垃圾、城镇生活污水治理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知名环保龙头企业光大环境也与青海省政府举行工作会谈。多个信号的释放似乎都预示着该省环保市场即将释放一波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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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日清运生活垃圾100吨以上地区

单独建设焚烧处理设施

《青海省城乡生活垃圾、城镇生活污水治理体系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提出,到2030年,全省基本建成以焚烧为主、卫生填埋为辅的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体系;城市、县城生活垃圾分类与设施配给提质增效,建成清洁高效分类收运体系,其他地区收集转运体系持续完善,焚烧处理技术、专业运营模式、经费保障与监督考核机制基本健全。力争城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76%以上;城市、县城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9%以上,焚烧处理能力基本满足需求;乡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70%以上,收集转运能力显著提升;农村牧区生活垃圾收集转运设施覆盖率明显提高,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巩固率保持100%。

要完善垃圾分类标准与全链条管理制度,强化生产、流通、消费、投放各环节管控。健全监督管理制度,畅通投诉渠道,探索农村牧区分类回收奖励机制。补齐垃圾分类设施短板,配齐分类收集设施与运输车辆,统筹建设可回收物集散场地、分拣中心、大件垃圾处理厂,推进低值可回收物利用。同时,积极稳妥推进建筑垃圾综合利用。

因地制宜推动兼具分拣、压缩、储存功能为一体的大中型转运站建设并配套压缩转运车辆。推行城乡一体化收运模式,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择优选择第三方运营,构建政府主导、企业运营、全民参与的治理机制。

有序建设垃圾焚烧处理设施,日清运生活垃圾100吨以上地区原则上不再新建垃圾填埋场,可单独建设焚烧处理设施;日清运生活垃圾100吨以下地区可通过跨区域统筹等方式建设小型垃圾焚烧设施,配套飞灰处置项目,规范飞灰和残渣处置。有序淘汰排放不达标、运行不稳定、长期停运的小型焚烧设施。

对乡镇生活垃圾填埋场和实际填埋量超出设计处理能力的城市(县城)生活垃圾填埋场,采取合理措施实施综合改造,完善雨污分流、环境监测、渗滤液深度处理等设施,提升防渗、导排与覆土标准。开展存在污染隐患的垃圾填埋场治理,提升渗滤液处理能力,加快消减现有渗滤液存量。按规范要求对停运或达到封场条件的垃圾填埋场开展规范化封场和生态修复,对已封场填埋场开展长期稳定化监测与风险评估,不断加大后期管理力度,提升污染防控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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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实施新建、

改扩建污水处理设施

在生活污水治理方面,《实施方案》提出,遵循“厂网并重、查漏补缺,适度超前、提质升级”原则,解决设施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全面开展市政与住宅小区排水管网风险隐患排查,完成城市县城地下管网普查与隐患排查,摸清管网底数,厘清污水收集设施短板,建成排水管网“一张图”系统,实现信息化管理。

推进排水管网建设改造,减少非生活污水对排水管网影响,优先改造老城区主干管网,对未实施雨污分流改造的合流制系统采取截流、调蓄等措施,完成错接、混接、漏接、老旧管网更新改造,不断提升污水处理厂效能。

对现有污水处理能力不足的地区,分类实施新建、改扩建污水处理设施,鼓励新建地埋式污水处理及调蓄设施,推动城市单功能环保设施向环境综合体转型,推动县城提高污水处理设施规模和标准。推动污泥无害化处置设施和再生水利用设施建设,城市、县城与建制镇应统筹规划建设污泥处置设施,禁止未达标污泥填埋。

以黄河流域城市为重点,推进工业生产、园林绿化、道路清洗、车辆冲洗、建筑施工等领域优先使用再生水。有条件的地区推动再生水利用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持续提升再生水利用水平。增强污水处理厂应急韧性能力建设,对部分运营时间长的污水处理厂有序实施改造。

按照“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全面覆盖、稳定运行”的原则,科学规划布局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县城周边建制镇纳入城镇污水处理设施集中处理,人口密集污水量大的建制镇,采用集中污水处理模式,管网建设受地形条件限制的建制镇,可采用相对集中与分散补充相结合的污水处理模式。

积极推进配套管网建设,消除管网空白区。完善分流制排水系统,逐步取消化粪池,保障管网畅通。重点加强水敏感地区的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改造,完成对已有污水处理设施的摸底调查,完成停用、排放不达标处理设施的分类整治。逐步实现湟水流域、环青海湖地区、黄河流域建制镇建成区污水收集处理能力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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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生活垃圾与污水处理收费机制推广

生活垃圾方面按照“谁产生、谁付费,多产生、多付费”原则,探索分类计价、计量收费。鼓励结合垃圾分类探索推进差别化收费政策,有效提升收缴率。建立生活垃圾转运费用市(州)、县(市、区)共担机制,探索建立生活垃圾跨区域处理补偿机制。

生活污水方面按照补偿污水处理和运行成本的原则,合理制定污水处理费标准,综合考虑污水排放标准提升和污泥无害化处置等成本增加因素动态调整,加大污水处理费征收力度,尽快实现应收尽收。推广按照污水处理厂进水污染物浓度、污染物削减量等支付运营服务费。

力争取中央资金支持,加大地方财政投入,建立财政资金投入、社会资本等广泛参与的多元化投融资机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攻坚推进生活垃圾污水收集处理设施项目建设。有序推广新型合作模式,充分发挥专业化、规模化建设和运营优势。鼓励通过政府投资基金等方式募集项目建设资金,严防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积极探索项目收益权、特许经营权等质押融资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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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企业“组队”入青,

高原环保市场机遇期已至

6月11日,中国光大环境与青海省政府举行工作会谈,双方围绕高海拔地区生态环保攻坚、全域环境综合治理、清洁能源融合发展、东西部协作示范等议题深入交流,共商高原生态文明建设与绿色高质量发展合作路径。

当前青海正面临高海拔分散垃圾处置、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存量生态隐患治理等突出需求,光大环境技术实力雄厚、运营经验丰富,与青海绿色发展需求高度契合。希望双方建立常态化对接机制,联合攻关高海拔小型垃圾焚烧核心技术,逐步拓展全域固废治理、水务专业化运营、生态修复、清洁能源协同等领域合作,共同探索高原特色生态治理模式,为全国高海拔地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可复制的“青海经验”。

近两年第一个与青海省展开合作的大型环保企业逐渐增多。今年5月22日,青海省生态环保产业有限公司与航天凯天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天凯天环保”)在湖南长沙正式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双方聚焦水环境治理、空气治理、智慧环保管家、智慧监测、资源循环利用等核心领域,达成全面战略合作伙伴关系,携手助力青海省生态环境保护与高质量发展。

2025年,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江苏省环保集团等企业均与青海省在生态环境治理等方面开展合作。

青海省环保治理市场在现阶段才迎来发展“小高潮”的背后,有着复杂的原因。

据悉,青海省此前主要垃圾处理方式是卫生填埋。但因环境压力与库容饱和等问题面临不可持续的挑战,在近几年才推动了向焚烧发电的全面转型。

西宁于2020年8月以社会化的模式引进了深圳能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建设了总投资16.6亿元、日处理能力3000吨的西宁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这也是青海省首座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2023年4月第一台炉子正式点火焚烧,2024年5月实现全市五区两县及四个园区生活垃圾全部焚烧处理。

2024年5月15日,随着湟中区最后一座生活垃圾填埋场拦隆口生活垃圾填埋场正式关停,西宁市15座生活垃圾填埋场全部停止使用。

由于地理环境、人口、经济、技术等多重“先天条件”的限制,青海省需要在保护生态与处理垃圾的复杂矛盾中艰难前行。因此,包括垃圾焚烧在内的多个环保领域发展较慢。

目前,青海正从过去技术薄弱的盲目试点,转向技术攻坚与合作共赢,例如首座大型焚烧厂的成功投运,正是青海探索符合自身发展路径的重要一步。此次《实施方案》的发布,以及多家环保企业与青海省开展合作,会给这个西北省份的环保市场创造一波机遇。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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