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手离职!市场监管部门揪出兜里揣着“29.25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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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底气来自…

他们,到底从原公司带走了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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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浦区市场监管局查办一起跨区域技术商业秘密侵权案,对涉案主体侵犯商业秘密的违法行为作出相应处罚,坚决守护企业知识产权。

案情回顾

杨浦区市场监管局接到商业秘密权利人安捷伦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捷伦上海”)举报,反映南京某科技有限公司、上海某有限公司和徐某、官某某等人共同侵犯其拥有的商业秘密。

经调查,徐某、官某某系权利人安捷伦上海前员工,分别负责机械设计和技术研发工作。

作为安捷伦上海“二维气相色谱仪固态热独立调制器”(以下简称“TIM”)的研发人员,徐某、官某某知悉“TIM”的技术秘密信息,并与“安捷伦上海”签订保密协议,双方约定安捷伦上海TIM的技术秘密信息均为安捷伦上海的财产

2015年,徐某、官某某从“安捷伦上海”离职并成立南京某科技有限公司和上海某有限公司。2016年8月17日至2024年3月26日期间,“南京某科技有限公司”、“上海某有限公司”销售的固态热调制器使用“TIM”的技术秘密信息。

同时,徐某、官某某也通过申请发明专利的方式对外披露了“安捷伦上海”主张的“TIM”的技术秘密信息,并允许南京某科技有限公司、上海某有限公司使用上述技术秘密信息。

经评估,权利人公司技术秘密价值 29.25 万元,南京某科技有限公司违法所得 21.47 万元,上海某公司 7.78 万元,徐某、官某某无额外违法所得。

法律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相关规定,杨浦区市场监管局责令涉案三个主体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作出如下处罚:

01

南京某科技有限公司

没收违法所得21.47万元,罚款77万元,合计98.47万元;

02

上海某有限公司

没收违法所得7.78万元,罚款73万元,合计80.78万元;

03

徐某、官某某

各罚款10万元,合计20万元。

案件警示

企业: 

建立商业秘密保护制度,与员工签订规范保密协议,定期开展保密培训,发现侵权及时固定证据,向监管部门举报维权。

个人:

严格遵守保密协议及企业规定,不参与侵权行为,不提供任何形式的帮助。

来源:市监学习驿站、上海市场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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