浮梁县市场监管局温馨提示:严禁风味串冒充牛羊肉串!


浮梁县市场监管局温馨提示:严禁风味串冒充牛羊肉串!

当前进入夏季高温时段,夜间夜市经济、烧烤消费进入高峰期,各类肉串产品销量大幅上涨。为严守食品安全底线,规范餐饮烧烤经营秩序,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浮梁县市场监管局发布郑重提示:严禁经营主体使用牛肉膏、羊油、牛羊肉香精腌制鸭肉、猪肉、植物合成肉、调理碎肉等制成风味烤串,假借“羊肉串”“牛肉串”对外销售。此类行为侵害消费者知情权、公平交易权,涉嫌消费欺诈与食品掺假。
一、明确经营底线

(一)严禁以次充好、掺假掺杂

1.禁止使用鸭肉、猪肉、碎杂肉、植物合成肉或调理碎肉,经调味增香后冒充“羊肉串”“牛肉串”对外销售;

2.禁止在纯牛羊肉串中掺杂其他肉类碎肉,仍按纯牛羊肉价格售卖;

3.禁止使用无检疫证明、来源不明或变质过期肉类加工烤串。

(二)严禁模糊命名、误导消费:

不得使用“风味牛羊肉”“仿真肉”等模糊名称误导消费者;不得在宣传或口头介绍时谎称风味调理串为纯牛羊肉烤串。

(三)严禁虚假宣传、违规标注:

线上线下所有宣传载体(菜单、价目表、外卖平台商品页等)须真实标注食材种类,严禁隐瞒原料、盗用牛羊肉图片售卖合成肉串。

二、合规经营标准

(一)菜品命名公示合规:

1.纯肉烤串规范标注为“羊肉串(原料:羊肉)”“牛肉串(原料:牛肉)”;

2.调味替代烤串须完整如实标注“鸭肉风味调理串”“猪肉风味烤串”,不得省略主料种类。

(二)食材进销溯源合规:

所有肉品须留存供货商资质、检疫合格证明、进货票据及产品标签,建立可追溯台账;牛羊肉与风味调理肉须分区存放、分开加工,防止混淆。

(三)服务宣传话语合规:

服务人员、外卖接单客服须如实告知烤串原料,严禁夸大或虚假介绍。

三、违规经营责任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没收涉案食材及违法所得,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5千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5倍以上10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吊销食品经营许可证;

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商户构成消费欺诈,消费者可依法主张“退一赔三”;

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对其商品作出虚假、引人误解商业宣传的,处 100 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 100 万元以上 200 万元以下罚款。

四、消费维权提示

广大群众线下点餐和线上订购时可主动询问原料,仔细查看菜单标注和产品配料说明;如遇风味肉串冒充牛羊肉串、虚假宣传等行为,请保留消费凭证、实物、截图等证据,拨打12315热线进行维权。

食品安全,关乎民生;诚信经营,方能长远!希望广大餐饮经营户以良知为秤,规范标注、诚信售卖,共建安全、健康、透明的餐饮消费环境!

浮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投诉举报电话:0798-2626315

作者:彭   泊

编辑:姜   帆

初审:汪阳芳

审核:王海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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