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珠凤阳辖区中大商圈各市场禁入电动自行车 首日直击→


海珠凤阳辖区中大商圈各市场禁入电动自行车 首日直击→

6月18日,广州市海珠区凤阳街道中大纺织商圈各市场正式实行电动自行车全域禁入。

6月17日,凤阳街道召开中大商圈电动自行车规范管理工作会议并发布通告,明确室内场所禁止电动车驶入、停放及充电,统一停至市场指定室外安全区域,确保与易燃可燃物品保持安全距离。 

现场:出入口有人值守,仍有车辆“钻空子” 

记者下午走访核心市场看到,出入口显眼位置均张贴禁入通告,广播循环播放管控要求,工作人员定点值守,主动劝阻骑电动车入场人员,指引其将车辆停至外围室外停车区域。

按照通告要求,所有市场需在6月22日前完成全套禁入警示标识、隔离护栏等配套设施安装。市场管理方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实行24小时轮岗值守,同步加强场内不间断巡逻,严防电动车从侧门、货梯、消防通道偷偷进入。

走访中记者也发现,在一些市场的管控区域仍有不少车主心存侥幸,将电动自行车驶入市场内部,巡查人员发现后第一时间上前劝离并提醒。

声音:有人叫好,也有人觉得不方便

一名常年上门拿布料的从业人员告诉记者:“现在电动车不能开进市场,我要布料,没法骑车到档口,走的距离长了,而且很多档口在5楼、12楼,没有电动车代步,还要上下楼工作量增加不少。”

有经营多年的纺织商户陈先生表示支持:“这项措施是有用的,能让市场环境更好,安全肯定是第一位,就算回归早年骑自行车拿货,我们也能配合适应。”

也有商家道出实际困扰:“电动车没法进市场,日常通勤、送货都不方便,市场内部管控做得很到位,但外围停车区域配套还需要再完善,停车供需有点紧张。” 

提醒:违规停放充电,最高可追刑责 

通告明确,各市场管理方须切实履行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日常管控机制,对违规进入行为及时制止。同时,全体经营商户、从业人员及来往群众被要求自觉遵守管理规定,主动配合现场管控工作,共同维护市场安全秩序。

通告强调,对拒不遵守规定、擅自驶入或在场内违规停放、充电的单位和个人,相关部门将依法从严查处。另外,通告清晰列明违规对应的法律责任: 

1. 若违规停放、充电引发火灾构成失火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可处3—7年有期徒刑,情节较轻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2. 过失起火未构成犯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可处10至15日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轻微予以警告或五百元以内罚款;

3. 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在楼道、疏散通道、室内停放或充电拒不改正,消防部门可对单位罚款1000—5000元,对个人罚款500—1000元。

街道呼吁市场管理方、商户、从业人员及周边群众,切实提高消防安全意识,自觉遵守管理规定,共同营造安全有序的市场环境。

广东交通之声记者将持续关注新规落地实效与配套完善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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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广东交通之声记者李勇鹏 蒋承言(实习)

视频/海报:声创融媒工作室

编辑: 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