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私募股权市场GP主导非盲池接续基金(GP-led Continuation Fund)
深度行业研报——交易结构、估值定价、管理费与Carry机制、外资S基金参与路径、案例与GP IR实操指引(2026版)
报告编号: PERE-CF-2026-CN
编制日期: 2026年6月18日
研究范围: 2018–2026年中国市场GP-led Continuation Fund(接续基金/Secondary-led GP重组)交易实践与制度环境
适用对象: 人民币/双币GP IR与募资团队、S基金买方、QFLP外资LP、母基金LP、国资平台、行业研究员
目录
1. 概念界定与核心属性——接续基金≠盲池新基金≠LP-led Secondary
2. 标准交易结构与法律—商业流程
3. GP经济利益——管理费重启与Carry Crystallization & Reset(核心关切)
4. 估值定价——交易核心博弈与Fairness Opinion机制
5. 中国市场标杆案例(含双币GP与纯人民币GP、在岸S基金与QFLP买方)
6. 国资LP/险资在接续基金中的特殊性问题
7. 外资S基金/QFLP参与人民币接续的路径与五家代表机构详情
8. GP IR/募资团队落地准备清单(分阶段Data Room与流程)
9. 市场驱动因素与未来18–24个月(2026H2–2028)研判
10. 综合结论与对人民币GP的启示
第一章 概念界定与核心属性
1.1 接续基金(Continuation Fund / GP-led Secondary Vehicle)定义
GP主导接续基金,是由原基金管理人(GP)主动发起设立的一支新基金(SPV或接续载体),专门用于收购原到期或临近到期基金中的特定已知底层资产包(Portfolio Assets,通常3~10个项目),而非盲池未来投资承诺。原基金LP获三种选择权:
– Cash Out(现金退出):按资产转移对价占原基金NAV比例获现金分配,实现流动性;
– Roll Over(滚投):将应得分配转为认购新接续基金份额,继续持有该资产组合;
– Stay(保留):留在原基金等残值分配(若原基金未全量转出)。
新接续基金由GP继续管理,S基金或Secondary买方(Coller/Hamilton Lane/HarbourVest/TR Capital及本土S基金)作为新LP认购份额。法律上是一支新设基金,商业上属S交易工具,”非盲池、资产已知、有公允估值”是其与普通新盲池基金的根本区别。
1.2 与相关概念区分
维度 LP-led Secondary(LP主导二手份额) GP-led Continuation Fund(接续基金) 普通新盲池基金(Primary Fundraising)
交易标的 原LP在基金中的合伙份额 原基金底层资产包(公司股权) 未来投资承诺(盲池)
新设主体 无(S基金入伙原基金) 新设接续基金(新LPA) 新基金(新LPA)
资产透明度 仅知原基金整体NAV 逐项锁定资产,可单独尽调 未知
GP角色 同意转让/优先购买权 主动发起卖方(原基金)+买方GP双重身份 纯募资方
LPAC批准 通常不需要 必须——利益冲突审查+独立Fairness Opinion 新LP募资IC批
管理费/Carry 按原基金LPA继续 新基金重新约定(管理费重启,Carry Reset+Crystallize) 全新起算
SS Fund(Secondary of Secondary):极少数再转让已存续接续基金份额,中国市场极罕见,勿混淆。
1.3 “非盲池(Non-blind Pool)”的核心含义
接续基金设立时已锁定明确的底层资产组合——通常为3~8个经GP筛选的优质项目,附带最新财务报表、融资计划、退出路径说明。买方S基金可按资产逐一尽调,大幅降低J‑Curve风险和盲池不确定性,这是S基金愿意接受接近NAV定价或参与的重要原因。
第二章 标准交易结构与法律—商业流程
2.1 人民币接续基金标准结构
┌────────── 原人民币基金(Fund I,临近到期/已延期)
│ ├─ 持有项目 A/B/C/D/E/F(部分或全部)
│ ↓ GP遴选优质资产包(例:B/D/E)
├─【新设人民币接续基金(Continuation Fund)】
│ ├─ 新LP:S基金买方(Coller人民币S / QFLP买方如TR Capital/Hamilton Lane)
│ ├─ GP co-invest(自有资金1%~5%,利益绑定)
│ └─ 可选老LP Roll(原基金LP选择滚投)
│ ↓ 支付收购对价
原基金收到现金 → 按LPA分配 → 老LP Cash Out / Roll / Stay
│
└─ 若全量资产转出 → 原基金启动清算
若部分留存 → 原基金继续管理残值资产
若双币GP+VIE重组可设美元接续基金,外资S基金直接认缴美元接续基金份额(IDG/昆仲模式)。
2.2 关键程序节点
1. GP内部决策:确认资产包范围、拟转移价区间、LPAC沟通策略、是否愿co-invest;
2. 聘请独立评估机构:出具资产包公允价值(Fairness Opinion/Valuation Report,通常四大或专业投行);
3. LPAC审议:无利益冲突LPAC成员批准GP-led重组,审阅Fairness Opinion;ILPA建议≥20个工作日供LP决策;
4. 新接续基金LPA谈判:与S买方谈Management Fee、Hurdle Rate(Pref)、Carry、GP co-invest、Key Person、Expense Allocation;
5. 原基金LPA审查:确认GP有权转让资产/出售投资组合公司股权、无触发优先权障碍;
6. 国资/监管合规:若原基金含国资LP→评估备案±进场(上海试点要求市属国企份额转让进场;北京鼓励协议转让需备案估值);若QFLP买方→金融局/外管局申报投资范围含接续基金份额;
7. 交割(Closing):资产工商变更、S基金缴款、原基金分配现金给老LP。
第三章 GP经济利益——管理费与Carry
3.1 管理费(Management Fee)——重启计费
接续基金是独立新基金,GP按新基金认缴规模(通常为资产包收购价+备用过桥/追加投资额度)重新计收管理费:
– 费率:通常1.5%~2.0%/年(常见同于原基金管理费,S买方有时会压至1.0%~1.5%,尤其单资产接续)
– 计费基数:接续基金实缴收购价(不含S买方后续追加投资部分有时单独约定)
– 期限:新接续基金存续期通常5~7年(可延期1~2年),管理费按此期间重新跑表
– GP隐性动机:原基金投资期结束后管理费常降至0.5%或停止,接续基金使GP恢复全额管理费收入,延续团队运营资金来源
3.2 业绩报酬(Carried Interest)——Crystallization(确认)& Reset(重置)
这是接续基金最关键的Carry处理:
– Crystallization(旧基金侧):资产包按转移价(Transfer Price)出售给接续基金,该价格视为原基金已实现退出价。若此价格使原基金整体越过Hurdle/Preferred Return(通常8%),则对应部分Carry在原基金立即确认(crystallize)并可向GP分配——即便原基金未完全清算。若未达Hurdle则旧Carry暂不触发或递延至原基金最终清算。
– Reset(新接续基金侧):新接续基金以转移价为新成本基准(New Cost Basis),重新设Preferred Return(通常8%)和新Carry分配结构(常见80% LP / 20% GP,S买方有时要求85/15或附Clawback)。旧未实现Carry在新基金不延续,全部重置。
– GP Existing Promote Roll:ILPA及成熟LP最佳实践要求GP将旧基金中的未分配Carry Interest(promote)全部滚入新接续基金(即GP不拿现金旧Carry出局),部分S买方还要求GP以自有资金追加co-invest(1%~5%)以示利益绑定。
– 特殊情况——若原基金整体未达Hurdle:转移价可能仍不足以触发旧Carry,此时GP在新接续基金靠未来增值重新挣Carry(重置后有机会再赚),旧Carry视为放弃或递延。
3.3 GP推动接续的双重动机
GP显性诉求(可向LP陈述) GP隐性诉求(内部账本)
为老LP提供流动性退出选项,改善LP关系与DPI表现 恢复/延续管理费收入(原基金投资期结束常降费)
保留优质资产管理权,避免到期被迫低价甩卖 Crystallize部分已实现Carry,重置新Carry争取未来增值分成
提升DPI,为下一期基金募资背书 延缓原基金清算压力,争取更多时间退出优质资产
成熟LP(S买方/机构LP)对此心知肚明,要求通过LPAC独立审查+Fairness Opinion约束GP定价倾向性。
第四章 估值定价——交易核心博弈
S买方希望定价越低(折扣大→IRR/DPI优),GP/原LP希望定价越高(原LP分配多+旧Carry易触发Crystallization),最终平衡靠资产质量+独立Fairness Opinion+LPAC批准。
4.1 定价基准与方法
– 最近融资价(Last Round Price):参考最近一轮外部机构入股价格,需注意时间滞后和估值泡沫;
– 独立第三方评估(Fair Value / NAV):由 《四大》或专业评估机构按DCF/可比交易/市场法出具,为交易锚点;
– NAV-based Pricing:以原基金最新季度NAV为起点——优质包可接近平价(95%~102%),承压市场或一般资产包常见90%~95% NAV,2022–2023部分美元S交易曾出现60%~80% NAV;
– ILPA建议:GP-led交易应由独立第三方出具Fairness Opinion,证明转移价在公允价值范围内(通常±10% NAV区间)。
4.2 买卖双方博弈逻辑
立场 目标 常见市场表现
S买方(Coller/HarbourVest等) 越低越好(折扣→IRR↑) 要求10%~30%折扣(国内顶级资产包可压缩至0~10%);尽调后可能要求价格调整机制(True-up/True-down)若MAC发生
GP/原LP 越高越好(原LP分配↑、旧Carry易Crystallize) 优质包力争平价或微溢价;若含国资LP折价易被指国资流失→不低于经备案评估值
平衡点 资产质量决定 准IPO/并购意向标的→近平价;一般成长型→折让;底层有重大下行风险→S买方IC不批
4.3 定价争议防范(市场最佳实践)
1. 独立Fairness Opinion(最常见四大或Lazard/Houlihan);
2. LPAC中无GP关联利益冲突LP独批;
3. S买方尽调后可要求价格调整机制(True-up若资产恶化/MAC);
4. 对国资LP:转移价≥经备案评估值,否则涉嫌国有资产流失——客观上限制过度打折;
5. 充分信息披露:GP向LPAC披露S买方报价区间、评估方法、费用承担安排(通常交易费用由原基金或GP承担,不向新LP收)。
第五章 中国市场标杆案例
【案例1】IDG资本 × HarbourVest + LGT|2020·人民币→美元接续重组(亚洲最大GP-led S重组)
– 背景:IDG资本人民币一期(2010年设立)多项优质TMT/消费资产临退出期IPO延迟。
– 结构:HarbourVest联合LGT通过珠海QFLP出资,设立美元接续基金收购IDG人民币基金10+项资产包(部分通过VIE重组)。
– 规模:约5~6亿美元,当时中国最大GP-led S重组。
– 要点:QFLP首次大规模用于GP-led接续;原人民币LP获全额现金分配退出;定价接近平价微折;验证双币GP+VIE跨境重组路径。
【案例2】昆仲资本 × TR Capital|2018–2020·人民币→美元接续
– 背景:昆仲首支人民币基金持有7个AI/科技项目(AiBee、影谱等),受限于人民币基金到期。
– 结构:TR Capital领投,Hollyport/AB Value参投,通过QFLP+美元出资设新美元接续基金接人民币资产包。
– 规模:约1亿美元。
– 要点:早期标杆;双币GP用接续完成人民币→美元转型;原人民币LP流动性退出。
【案例3】君联资本 × Coller Capital|2023·在岸人民币GP-led接续(首例外资人民币S直买)
– 背景:君联资本将人民币基金中6项医疗健康资产(数字健康/器械/诊断)析出。
– 结构:Coller Capital人民币S基金(CCSRMB I)独家领投,新设人民币接续基金收购资产包。
– 规模:¥3.15亿元。
– 要点:外资在岸人民币S基金直买人民币GP-led非盲池资产包;无美元重组;GP co-invest;Fairness Opinion 《四大》出具;管理费重置、Carry按转移价crystallize——完整验证”纯在岸路径”。
【案例4】金沙江创投 × Coller Capital|2025·在岸人民币GP-led接续
– 背景:金沙江人民币早期基金8项消费+科技项目(小电科技/极睿科技/叠境数字等)。
– 结构:Coller人民币S基金领投,新人民币接续基金承接。
– 规模:¥2.29亿元。
– 要点:验证Coller模式可复制;老LP全现金退出或可选滚投;接近平价。
【案例5】华盖资本(×深创投S)× TR Capital QFLP|2021·人民币接续(纯人民币GP被外资参投)
– 背景:华盖资本人民币基金持有复宏汉霖等医疗项目,国资成分有限。
– 结构:深创投S基金Co-GP管理接续(厦门红土基金),TR Capital通过天津QFLP参投部分份额。
– 规模:约¥8亿元。
– 要点:纯人民币GP(无美元基金)被外资QFLP买方参投接续基金,证明双币非硬性门槛——前提是资产干净、国资可协调、GP配合尽调。
【案例6】Hamilton Lane领投君联美元接续|2021
– 君联资本美元二期部分医疗资产→新美元接续基金,Hamilton Lane领投S买方财团,$2.7亿。
– 展示美元侧GP-led接续并行路径,与在岸人民币接续互为补充。
第六章 国资LP/险资在接续基金中的特殊性问题
大量头部/肩部人民币GP背后有政府引导基金、国资母基金、险资——直接影响接续可行性:
6.1 国资LP影响
– 评估与备案:国资LP退出通常需按《资产评估法》做评估,转让价不低于经备案评估值。若S买方要求大幅折扣→国资不敢批(怕被追责国资流失)。
– 进场要求:上海试点要求市属国企所持私募基金份额转让应通过上海股交中心进场;北京鼓励协议转让但需备案估值;多数地市尚无强制进场但内部程序严格。
– Cash Out vs Roll:国资常难批准Roll(超出原投资范围/上级未授权投新市场化接续基金),多选择Cash Out——需内部层层审批拖慢交割。
– GP实操建议:国资占比>30%须提前一对一沟通,确认可Cash Out路径;若无法协调→考虑只做LP-led部分份额转让给境内S买方而非全GP-led接续。
6.2 险资LP
主流保险机构多可接受Cash Out(需复核估值)或经审批Roll,阻力小于国资,一般不构成交易阻断。
第七章 外资S基金/QFLP参与人民币接续的路径与五家代表机构
7.1 在岸人民币S基金路径(Coller模式)
外资S基金管理人募在岸人民币基金(结汇或股东借款+在岸募资)→直接作为LP认购人民币接续基金份额→无需资产跨境重组→最受纯人民币GP欢迎。
7.2 QFLP路径(HarbourVest/TR Capital/Hamilton Lane/LGT模式)
美元S基金→QFLP载体(珠海/天津/上海/深圳)→认缴人民币接续基金份额;或(双币GP)美元接续基金接VIE重组资产。
机构 QFLP城市/额度参考 可投S/接续单笔 中国区关键代表 已落地中国GP-led接续案例
Coller Capital(科勒资本) 北京QFLP+CCSRMB I(目标¥15亿,首关数亿) ¥1~5亿(已投君联¥3.15亿+金沙江¥2.29亿) 杨战(Zhan Yang)—科勒北京CEO 君联医疗包、金沙江科技包(在岸人民币S直买)
HarbourVest(汉柏巍) 珠海QFLP(累计约$3~5亿等值) ¥1~5亿(可组财团至$3~6亿) 香港团队主导 IDG人民币→美元接续(QFLP财团领投)
TR Capital(拓瑞/TR资本) 天津+深圳QFLP(约$2~4亿) ¥0.5~3亿 香港+深圳本地投资团队 昆仲资本接续、华盖×深创投人民币接续参投(QFLP)
LGT Capital Partners 珠海+上海QFLP(约$2~4亿) ¥1~4亿(常联投HarbourVest财团) 香港大中华团队 IDG接续联合买方(珠海QFLP)
Hamilton Lane(汉领资本) 上海首家QFLP S基金试点($1~3亿) ¥1~3亿 夏明晨(Mingchen Xia)—原汉领中国区负责人 君联美元接续领投、上海QFLP S布局
StepStone(行健资本):在华无独立备案QFLP S基金,与开泰远景(首家泰资QFLP)签顾问协议助其投中国S;多以美元S专户买大中华美元GP-led含中国资产,未公开独立买人民币接续份额。
第八章 GP IR/募资团队落地准备清单
Phase 1|Pre-teaser内部自检
– [ ] 原基金LPA是否允许GP出售投资组合公司股权/资产包?(查转让限制、优先权条款)
– [ ] LP构成表:国资%/险资%/市场化比例,各大国资LP历史退出先例说明
– [ ] 资产包预选(3~8个优质项目),排查负面清单未VIE化资产
– [ ] GP内部是否愿意co-invest(建议≥1%)及重置Carry接受度
– [ ] 原基金DPI/IRR/Gross TVPI可脱敏提供
Phase 2|Teaser & Early Marketing
– [ ] 中英文Teaser:GP履历、原基金业绩、拟转出资产包anonymized简介、交易类型(GP-led CF)、预期规模/时间窗
– [ ] 初步接洽S买方(Coller优先在岸;HarbourVest/LGT/TR谈QFLP;本土S如深创投S/国君S试水温)
Phase 3|Full Process(NDA后)
– [ ] 完整Data Room:每项资产BP、最新财报、下一轮融资/并购意向书草稿、法律证照
– [ ] 原基金历史业绩审计报告(可脱敏)
– [ ] 独立第三方评估初稿/Fairness Opinion草案
– [ ] LPAC材料包:交易说明、利益冲突声明、评估摘要、老LP选择权(Cash/Roll/Stay)说明
– [ ] 拟新接续基金LPA Terms草案(管理费/pref/carry/GP co-invest/key person/expense allocation)
– [ ] 国资LP处理说明(已沟通Cash Out路径/评估备案进度/进场需求)
Phase 4|IC→LOI→Closing
– [ ] S买方Global IC批(通常6~12周,Coller在岸略快4~8月)
– [ ] 签署LOI→最终SPA→原基金LPAC正式决议
– [ ] 国资评估备案/进场公示(如需)
– [ ] QFLP缴款/在岸S基金缴款→资产工商变更→原基金分配现金给老LP
Time Line经验值:Teaser→Close通常6~12个月(含LPAC、评估、国资沟通),需提前规划原基金延期或临时过桥。
第九章 市场驱动因素与未来研判(2026H2–2028)
9.1 驱动因素
– 基金集中到期:2010–2016年设立的大量人民币基金临清算期,IPO堰塞湖未解→DPI压力倒逼GP-led需求;
– S买方入华:Coller备案人民币S、Hamilton Lane上海QFLP S试点、HarbourVest/LGT/TR活跃+中东主权通过QFLP参团→买方深度增加;
– 政策基础设施:上海股交中心S份额转让平台(2023起)、北京股交中心GP-led S试点(2025)、各地QFLP扩大投资范围→合规路径渐清晰;
– LP预期变化:机构LP接受接续基金作为标准流动性工具(海外GP-led约占Secondary市场50%),中国市场从”有没有”走向”怎么做规范”。
9.2 机会窗口
– 头部双币GP:首选引HarbourVest+LGT QFLP财团做大单(IDG/君联模式),也可分拆资产包给Coller人民币S;
– 优质纯人民币GP(无强国资阻碍):优先接洽Coller人民币S基金或本土S买方做人民币接续(华盖先例),不必强行开美元基金;
– 含较高国资GP:先谈国资Cash Out路径,若卡死→考虑LP-led部分份额转让给境内S买方(券商系/地方S引导基金)而非全GP-led接续。
9.3 主要风险
– 国资LP合规不确定→交易中止或无限延期;
– 资产包质量不足→S买方IC不批(市场只接Top Quartile GP + Top assets);
– GP无LPAC批准历史/无独立评估→被疑利益冲突,S买方直接Pass;
– 外资汇兑/地缘政治→QFLP结汇时间波动,需预留缓冲。
第十章 综合结论
GP主导接续基金(Continuation Fund)是非盲池、资产已知的新设基金,专为解决”基金到期vs优质资产未到退出节点”错配而设计。GP可对其收取新基金管理费(重启计费,通常1.5%~2.0%),旧Carry按转移价Crystallize(确认已实现)、新Carry Reset(重置Preferred Return与分成比例)。交易成败核心是估值定价博弈——S买方倾向折扣、GP/原LP倾向接近平价,最终靠资产质量+独立Fairness Opinion+LPAC无利益冲突批文平衡。中国已跑通双币GP(IDG/君联/昆仲)及纯人民币GP(华盖)案例,外资买方以Coller(在岸人民币S)、HarbourVest/LGT(QFLP)、TR Capital、Hamilton Lane为主。成功落地四要素=资产包质量+国资可协调+GP co-invest+第三方评估+LPAC批准,缺一不可。不强制双币GP,纯人民币GP亦可做(华盖验证),双币优势在跨境重组能力与尽调友好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