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巴尔虎左旗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提示辖区商家遭遇恶意索赔要勇于说“不”


新巴尔虎左旗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提示辖区商家遭遇恶意索赔要勇于说“不”

      最近,新巴尔虎左旗辖区内小明商店店主王某忽然接到一个电话,对方称:买了你家的糖姜片是过期的,而且这袋糖姜片已被老人吃掉了,你看怎么办?在店主王某无法确认事件的真实性时,对方出具了付款记录和商品照片,并索要800元的赔偿,否则向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举报。王某为了息事宁人最终向对方微信转账800元了事。

      近年来,以“打假”“维权”“反欺诈”为名、行牟利之实的职业索赔行为呈现团伙化、产业化、专业化趋势,部分人员滥用投诉举报渠道,挤占行政司法资源,干扰经营主体正常经营,对营商环境和诚信体系建设造成负面影响。

      2025年4月,自治区7个厅局联合印发指导意见,使处置牟取不正当利益投诉举报行为工作有章可循。此次发布的认定标准明确了多项具体特征,包括购买数量远超合理生活消费需要、一年内向行政部门提出投诉举报15次以上、一年内通过全国12315平台提出投诉举报30次以上等,用于综合判定恶意索赔行为。在此基础上,建立了全区统一的“恶意索赔异常名录”。第一批名录公布424个电话号码,涉及463人,人均在全国12315平台的投诉举报量达1195件。80%以上的投诉举报集中在食品类,主要涉及肉干类制品、米面制品、乳制品等,主要问题为超过保质期食品、标签标注不规范、虚假宣传等。

      新巴尔虎左旗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此提醒辖区商家:

一、筑牢守法经营根基

      请各商户严格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台账登记、明码标价等制度,肉及肉制品确保“两证两章”齐全、产品标签规范、宣传内容真实。依法合规经营是抵御恶意投诉、维护自身权益的最根本保障。

二、规范投诉应对流程

      接到投诉后,请保持冷静,切勿私下赔付或“花钱消灾”。应第一时间保存进货票据、监控录像、交易记录等关键证据,并主动向市场监督管理局报告,由执法部门依法判断处理。

三、主动留存线索、及时举报

      对于反复投诉、购买频次和数量明显超出正常消费合理范围的可疑人员,请记录其体貌特征、购买时间、投诉内容等信息,及时向市场监督管理局或公安机关举报,核查发现有敲诈勒索、诈骗等涉嫌违法犯罪行为的公安机关将立案查处。

来源:新巴尔虎左旗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编辑:呼斯乐

初审:苏宁巴雅尔

监审:吴   恩 

投稿邮箱:narisnm@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