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河:普法护航用工市场 调解优化营商环境


“以往遇上货款拖欠这类商事纠纷,总觉得只能走诉讼途径,既费时间又耗成本。今天在招聘会上了解到商事调解,不用对簿公堂就能化解商事争议,省时省心还可免费申请。至于用工矛盾,属于劳动人事争议,可通过劳动调解、仲裁等专门渠道解决;而且从7月起,超龄务工人员权益有了专门政策保障,工资、工伤都有明确规定,我们干活、经营心里都更踏实了!”
前来参会的个体经营者张师傅一番话,说出了辖区小微企业主、求职群众的共同心声,也是天河区长兴司法所借力招聘会开展普法宣传、落地法律服务的真实缩影。

辖区专场招聘会举办期间,长兴司法所紧抓企业集中招工、务工人员集中求职的有利时机,现场设立普法服务专区,面向参展企业、个体工商户、广大求职者,重点开展商事调解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即将自 2026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超龄劳动者基本权益保障暂行规定》专题普法。工作人员将多元纠纷化解服务、劳动权益保障政策送到招聘一线,面对面讲解商事调解便民、高效、低成本的优势,逐条解读超龄用工新规内容,让柔性化纠纷解决方式、实打实的权益保障政策直达各类市场主体。
精准宣讲直击痛点
法条解读通俗易懂
结合辖区企业经营、劳动用工领域高频矛盾,以及群众普遍关注的超龄劳动者权益问题,长兴司法所分类开展靶向宣讲,摒弃生硬罗列法条的宣讲模式,用本地货款拖欠、经营合伙分歧等真实商事案例以案释法。工作人员详细讲解商事调解受理范围、申请流程、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等关键内容,清晰讲明商事调解与诉讼、仲裁的区别,让企业经营者直观了解这一多元解纷渠道。

同时,重点解读国内专门规范超过法定年龄的劳动者(以下简称超龄劳动者)的《超龄劳动者基本权益保障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规定》明确超龄劳动者五大核心权益:一、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按月以货币足额发放,禁克扣、拖欠及用实物或者有价证券抵扣;二、依规作息,一般不安排加班;三、用人单位应当为超龄劳动者参加工伤保险并缴纳工伤保险费,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四、用工双方应当签订书面用工协议,明确权利义务;五、超龄劳动者已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或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退休人员待遇的,不应改变。
本次活动采用定点答疑、手册发放、案例解析相结合的立体化宣传方式,围绕小微企业合同签订风险、薪资纠纷处置、商业合作履约风险,以及超龄用工协议签订、工伤理赔、欠薪维权等热点问题逐一解答。积极引导市场主体树立 “优先调解、就地化解” 的维权理念,督促企业依法规范用工,指导超龄劳动者依规理性维权,也为后续常态化开展商事普法、劳动权益保障工作积累了接地气、可落地的实践经验。
主动走访上门服务
现场答疑化解难题
普法服务不止停留在固定宣传点位,工作人员主动走进各个企业招聘展位,逐一走访参会用人单位,与企业负责人、人事专员面对面交流,细致排查用工签约、商业合作中存在的法律隐患,反复提醒企业严守超龄用工合规要求,杜绝因未签订书面协议、拖欠劳动报酬、未参保工伤保险等问题引发纠纷。
针对企业提出的尾款追讨、员工离职争议、退休人员返聘管理等实际问题,专职调解员现场梳理处置思路与解决路径,重点推介商事调解不伤企业信誉、办理流程简便、低维权成本的突出优势,告知企业及务工人员,各类商事、用工争议均可通过调解渠道高效化解。不少企业当场留存调解联系方式,表示今后遇到经营矛盾、用工纠纷,会优先选择调解方式解决;众多超龄求职者认真记录政策要点,主动咨询维权渠道,真正实现让群众“遇事想到调解、维权懂得用法”。


长效发力常态推进
深耕服务护航发展
一场招聘会的普法宣传,不是服务的终点,而是全域推广商事调解、常态化规范超龄用工管理的新起点。长兴司法所全面梳理现场收集到的用工、商事领域共性法律问题,整理形成企业法治需求清单。依托司法所、社区、律所三方联动工作机制,细化完善“商事调解进园区、进商圈、进沿街商铺”工作举措,将《超龄劳动者基本权益保障暂行规定》纳入日常普法重点内容,推动单次集中宣传向常态化、全覆盖的惠企利民法律服务转变。

此次主动靠前开展普法服务,既是司法所延伸公共法律服务触角、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务实行动,也有助于进一步打响辖区商事调解惠企服务品牌,引导用人单位规范超龄用工行为。下一步,长兴司法所将持续丰富商事调解宣传形式、优化宣讲内容,定期深入产业园区、商贸集市开展精准普法,以专业贴心的调解服务、精准细致的合规指导,持续擦亮辖区法治化营商环境底色,全力维护超龄劳动者合法权益,着力打造具有长兴特色的商事调解与劳动权益保障工作模式。
来源 | 天河区司法局







